晁成業見台下的方博遠一臉沮喪,半天都不說話,不得不再次提醒道。
方博遠抬頭,頹然道,“法官大人,我方暫沒有證據表明,車輛未參加年檢和交通事故之間有必然的聯係。”
他剛才心思急轉,始終不能找到一個很好的理由來反駁林河所提出的觀點。
這會兒,就隻能承認林河的觀點是對的。
此刻,方博遠在心中感慨,不愧是三哥啊,出手還是一如既往的犀利,我老方今日甘拜下風。
晁成業繼續提問,“那麼請問,被告方是否對這場庭審還有不同觀點提出?”
方博遠看了林河一眼,然後輕輕搖頭。
咚!
“既然原被告雙方再無觀點提出,那麼本庭將經過合議庭評審之後,宣判庭審結果。”
“現在,閉庭!”
說完之後,晁成業三人低聲討論起來。
台下,馬小跳衝著林河道,“林律師,這場庭審穩了吧。”
剛才,他可是分明看到,林河一番觀點提出,辯的對麵那個律師啞口無言。
雖然馬小跳沒有參加過庭審的經驗,但還是看得出來,現在己方是牢牢的占據了上風。
林河點點頭,“問題不大,安靜等法官宣判庭審結果就好了。”
說完,還衝對麵的方博遠輕輕頷首,以示友好。
方博遠見林河發現了自己的目光,也是不敢大意,連忙呲著大牙賠笑。
庭審輸了不要緊,重要的是自己人沒事就好。
反正自己已經儘力了,奈何對麵那個張三戰鬥力太強。
怪我咯?
十分鐘後,庭審結果出來。
咚!
“現在我宣布,原告馬小跳訴被告水滴保險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的審理結果。”
“全體起立!”書記員率先起身道。
“此次案件經本法庭審理,充分聽取了雙方所提供的觀點證據。”
“現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方水滴保險公司以原告馬小跳所投保的車輛未按時參加年檢為由,拒絕對其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理賠,這點與法無依,且理由不夠充分。”
“根據民法典496條之第二款規定:提供格式的一方未履行提示義務,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厲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
“原被告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為格式合同,且被告方並未儘到詳細的提示說明任務,致使原告方對合同內容產生重大誤解,這點本身就存在過錯,且被告方也不能提供車輛未參加年檢與引發交通事故之間必然聯係的證據。”
“因此,本法庭宣判:被告人水滴保險公司足額向原告馬小跳先生支付218000元的交通事故賠償。”
“另,本案的訴訟費用6300元同樣由被告人水滴保險公司承擔!”
“若被告人對本次判決結果不服,可在十五日之內上訴至上一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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