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下麵,就請原告方律師提出質證意見!”
晁成業看著台下的林河,神情有些期待的說道。
說實話,他甚至比原告馬小跳都希望林河能在這場庭審中勝訴。
畢竟,判三哥代理的案子輸,以前也不是沒有過這種事情。
隻是……後來聽說場上的幾個法官結果都是不怎麼好。
方博遠的這個辯論觀點,林河也是早就預料到了。
畢竟馬小跳未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這點本身就是錯誤的。
隻要對方律師不是傻子,一定會在法庭上拿這件事大作文章的。
所以,林河早就有了應對之策。
隻見林河不慌不忙的,再次從公文包裡翻出一張複印件,放在桌子上道,“法官同誌,未按照規定對車子進行年檢,這點的確是我當事人的疏忽。”
“事故發生之後,我的當事人馬小跳也是意識到了這點,急忙對自己的愛車進行過年審。”
“這是前幾天他在為愛車參加年審的時候,拿到的車輛合格檢驗報告。”
“事實證明,從始至終,馬小跳所投保的車輛,都是符合國家年檢技術標準的。”
“再說了,對於未年檢的車輛,隻有交通部門才有處罰的權利,而被告人水滴保險公司顯然並沒有處罰權或者處罰連帶責任的權利。”
“被告人以此為由,拒絕理賠,這本身就是極不合理的。”
“既然你方以車輛未按時參加為由,拒絕對投保人造成的交通事故理賠,那麼我想請問一下。”
“你方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是車輛沒有年檢的原因,才引發了這起交通事故?”
“這兩者之間,又有什麼某種必然的聯係嗎?”
照舊,書記員拿過林河提供的證據,快速的交給法官。
林河的意思很明顯,你方不想理賠是吧,那麼請拿出年檢和交通事故之間的必然聯係。
不然,甩鍋的隻能是你們。
咚!
“請被告方提供給證據,證明這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因為原告投保的車輛未參加年檢造成的。”
晁成業的這一提問,可是難倒了方博遠。
車子在駕駛途中,不慎撞到了過馬路的老太太。
這跟車輛沒有參加年檢有必然的聯係嗎?
很顯然是沒有的,這個道理小孩子都能想通。
你要說是車子的刹車失靈,方向盤不聽使喚,不說彆的,就是馬小跳這個駕駛人都不敢開這種問題車上路。
而且,交警同誌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寫的也很清楚,是因為馬小跳駕駛汽車的時候車速略快,再加上旁邊有一輛小貨車遮擋了視線,沒有看到過馬路的老太太,這才引發了這一交通事故。
無論是按照日常的生活經驗,還是說事故責任認定書,都很難判定是車子沒有按時參加年檢的緣故,這才引發了這場交通事故。
所以說,林河提出這麼一個觀點,算是徹底把方博遠給將死了。
“請被告方提供證據,事故的原因是車輛未參加年檢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