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是林河,就連一向憨厚的古小天臉上也是露出了一絲笑容。
林律師果然神通廣大,竟然在事前就料到了對方的辯論觀點。
既然如此,那今天就沒什麼好怕的了。
咚!
“請問原告方,是否要對被告方的觀點提出不同意見?”
“當然!”古小天應聲而起,找出林河早就羅列在紙張上的反駁點,道,“法官同誌,我方認為被告方將這個電磁爐解釋為無償贈予物品,這點有失偏頗,太過片麵了。”
“無償贈予,最重要的就是‘無償’兩個字,這個行為在法律中的解釋為,贈與人在贈予行為中,並不帶任何附加要求,而受贈予的一方,也不必為此付出任何一點的代價。”
“而這個代價可以指金錢,勞動,或者是言語上的幫助。”
“而事實上呢,當日北國商場舉辦的抽獎活動,並不是無償的,也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參加的。”
“北國商場的抽獎活動,是有一定的條件的,那就是當日在商場購物超過一千元,才會得到一次抽獎資格。”
“也就是說,商家是利用顧客當日消費的利潤,來舉辦這場抽獎活動。”
“而林錦堂雖然沒有支付電磁爐的費用,但是當日他在北國商城購買手機,可是足足支付了1680元的費用。”
“電磁爐的費用,應該就是包含在這1680元當中。”
“商家的這種行為,怎麼能夠解釋成無償贈予呢?”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條的解釋,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但是這個法條的第二款也同時規定,附加義務的贈予,贈予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這個電磁爐,可以看做是林錦堂先生所購買的,隻不過他所付出的報酬也一並包含在當日所購買的手機裡了”。
“根據我們國家的《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受害人既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
“而北國商場,這是這個製造有缺陷電磁爐的銷售方,因此,我方要求他們承擔一切侵權責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謝謝法官,我的答辯完畢。”
古小天說完,甚至還很有禮貌的給台上的三位法官鞠了一躬。
旁邊,林小倩微微仰頭,看著此刻口若懸河,充滿自信的古小天,眼中不禁浮現出了星星之色。
天呐,原來小天的專業能力這麼強。
還有,他在法庭上為自己出頭的樣子好帥啊。
以前怎麼沒發現,小天竟然這麼優秀。
愛了,愛了。
林河將這一切儘收眼底,眸中露出一絲笑意。
小天呐,我這個做師傅的,可真是為你操碎了心啊。
咚!
“請被告方提出質證觀點。”尹鴻才提醒道。
說完,還不忘看了古小天一眼,這年輕人不錯唉,反駁有理有據,怪不得三哥對他這麼放心呢。
“法官同誌。”保學明起身道,“原告方剛才說,購買電磁爐的費用,已經包含在手機中,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事實上,同款幸好的小米5s,1680元的手機價格,已經十分低廉了,這在業界內是共識,北國商場並沒有加價漲價的行為。”
“而抽獎活動,隻是北國商場為了回饋客戶,而舉辦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