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沒有這個抽獎活動,手機價格也是1680元。”
“因此,這個電磁爐完全可以算作是無償贈予的物品。”
“如果原告方有需要,我們北國商場可以負責聯係電磁爐的生產商,協助他們維權。”
“但是原告方向我們索賠,我覺得這並不合理,因為我們並沒有在這個電磁爐的贈送中獲利。”
現在法庭爭論的觀點已經很明確了,那就是這個電磁爐到底是無償贈予還是有償贈予。
如果是無償的,北國商場不必為林小倩一家人的意外事故賠償一分錢。
如果是有償的,那麼很抱歉,北國商場作為電磁爐的銷售商家,該賠多少錢就得賠多少錢。
隻見古小天沉吟片刻,在麵前翻出一張紙,照本宣科道,“既然被告方堅稱這個有問題的電磁爐是無償贈送的。”
“那麼我想問一下,當日北國商場舉辦的這個抽獎活動,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參加?”
被告席上,保學明搖了搖頭。
“既然如此,那又何來無償一說呢?”古小天侃侃而談,“事實上,北國商城的抽獎活動,必須要滿足商家提出的消費金額要求,才能參加抽獎活動。”
“難道你方要說,林錦堂當日在北國商場購買手機,你們並沒有在其中獲利嗎?”
"事實上,你們在林錦堂身上賺取到了足夠的利潤,才會同意他參加商場的抽獎活動。"
“在這場交易中,你們既然賺到了利潤,又怎麼能說電磁爐是無償贈予的?”
“由此可見,北國商場送給林錦堂先生的電磁爐,應該是附帶義務的贈予,隻不過這個義務,並非是我們大家常見的直接金錢義務,而是轉嫁金錢義務。”
被告席上,保學明聞言,麵色有些難看。
不得不承認,對麵這個律師說的有道理啊。
倒是王大治,眼珠子一轉,就開始抖機靈了。
“法官大人,能讓我說兩句不?”王大治看著台上的尹鴻才問道。
尹鴻才點頭,王大治是此次庭審的被告人,自然是有發言的權利。
王大治輕咳兩聲,“林錦堂在我們店裡買手機的時候,正值我們北國商場的五周年店慶,當日店裡的很多商品都是按照原價銷售的,我們北國並沒有從客戶身上賺取一毛錢的利潤。”
“所以說,當日林錦堂在我們店裡買手機,我們並沒有賺他錢,相反,還搭出去一個電磁爐。”
“所以說,這個電磁爐就是我們北國商場無償贈予林錦堂的物品。”
“你們若是不相信的話,我可以給店員打招呼,讓他把林錦堂所購買那款手機型號的進貨單送來。”
“咱們大家一看就知道了。”
王大治也是個人精,這會明白過來法庭上,雙方辯論的觀點是北國商場究竟有沒有在林錦堂身上獲利。
所以,他才會提出讓店員把進貨單送來。
至於送來的進貨單是真是假,那可就不敢保證了,反正這些外行人也看不懂,還不是自己怎麼說都可以。
聞言,古小天的臉色有些難看,這個被告人不是純屬胡攪蠻纏嘛。
我所提出的,你們北國商場究竟有沒有在贈送林錦堂電磁爐的過程中,增加附加義務。
而這人倒好,直接把事情扯到他們商場店裡的利潤上去了。
我說你有利潤,你說自己沒利潤,法官到底要聽誰的?
要是真按被告的思路去辯護,這場庭審隻怕要稀裡糊塗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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