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頭盔和口罩後,駕駛員並非周誌強,而是鄰村的村民,因無證駕駛害怕被查才試圖衝卡。“繼續排查,不能放過任何可疑人員!”小周叮囑隊員,目光緊緊盯著過往車輛,心裡清楚,周誌強很可能會喬裝打扮,試圖通過公路逃跑。
小楊和小孫帶領的第三組則利用無人機對山區進行空中搜索,熱成像儀的屏幕上,除了野生動物的熱源,在距離廢棄礦洞3公裡的一處舊廠房裡,發現了一個微弱的人體熱源。“這裡有情況!”小孫操控無人機靠近舊廠房,畫麵顯示廠房門口有新鮮的腳印,窗戶玻璃被打碎,像是有人從這裡進入。
“立即向小王彙報,我們去舊廠房排查!”小楊帶領隊員向舊廠房趕去,剛走到門口,就聽到裡麵傳來咳嗽聲。“周誌強?是不是你在裡麵?”小楊喊道,廠房內沒有回應,隻有風吹過窗戶的“嗚嗚”聲。
隊員們小心翼翼地走進廠房,裡麵布滿了廢棄的機器零件,灰塵厚得能沒過腳踝。熱成像儀顯示,人體熱源在廠房最裡麵的倉庫裡。“裡麵的人聽著,出來投降!”小楊對著倉庫喊道,倉庫門緩緩打開,一個身影走了出來——是一位在山裡采藥迷路的老人,並非周誌強。
“老人家,您沒事吧?我們送您下山。”小孫上前攙扶,老人感激地說:“謝謝你們,我昨天上山采藥,不小心迷了路,隻能在這廠房裡躲了一晚。”排除誤會後,小楊再次聯係小王,得知周誌強已在礦洞被控製,懸著的心終於放了下來。
上午11點,小王帶著被手銬鎖住的周誌強走出廢棄礦洞,陽光照在周誌強的臉上,他的眼神空洞,頭發淩亂,身上沾滿了泥土。“把他帶上警車,立即返回支隊,進行審訊!”小王對隊員說,自己則留在現場,指揮隊員對農用三輪車和礦洞進行勘查。
在農用三輪車的車鬥裡,隊員提取到少量黑色纖維,與李寶仁身上的外套纖維成分一致;礦洞深處的地麵上,發現了一枚43碼皮鞋印,與案發現場的鞋印特征完全一致。“這些證據足以證明,周誌強就是殺害李寶仁的凶手!”小王看著勘查記錄,語氣堅定。
此時,技術科傳來消息:“周誌強家搜出的黑色外套上,有李寶仁的DNA;鐵鍬上的泥土與玉米地的泥土成分完全一致,且鐵鍬頭有少量血跡,經檢測為李寶仁的血跡。”證據鏈已完全閉合,周誌強的罪行無可辯駁。
警車駛離山區,朝著刑偵支隊的方向行駛。周誌強坐在後排,頭靠在車窗上,看著窗外漸漸遠去的山景,嘴裡反複念叨著:“我不該貪那點錢……不該殺他……”他想起去年欠李寶仁的3000塊工錢,想起今年以“打工”為由約李寶仁出來,想起在玉米地裡因還錢問題發生爭執,最後失手殺害李寶仁的場景,悔恨的淚水從眼角滑落。
下午1點,警車抵達刑偵支隊,周誌強被押解下車,送往審訊室。李明站在支隊門口,看著被押解的周誌強,對身邊的隊員說:“辛苦大家了,接下來的審訊,要重點突破他的作案細節,還原案件真相,給李寶仁的家人一個交代。”
刑偵支隊審訊室的燈光冷白刺眼,周誌強坐在金屬審訊椅上,雙手被手銬牢牢固定在扶手上。他穿著一身灰色囚服,頭發上還沾著山區礦洞的泥土,眼神卻帶著幾分刻意的挑釁,時不時掃過審訊桌後的小周與記錄員,仿佛在試探警方的底線。從被押解進審訊室到現在,他始終一言不發,隻用沉默對抗著審訊的壓力。
“姓名、年齡、職業。”小周的聲音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鋼筆在筆錄紙上輕輕敲了敲,打破了審訊室的寂靜。周誌強喉結動了動,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笑:“你們不是都查清楚了嗎?還問我乾嘛?周誌強,42歲,乾零活的。”他的聲音沙啞,帶著剛從礦洞出來的疲憊,卻刻意裝出滿不在乎的模樣,手指在扶手上無意識地摩挲,暴露了內心的緊張。
“8月12日晚上8點到13日淩晨,你在哪裡?做了什麼?”小周直奔主題,目光緊緊鎖定周誌強的臉,不放過他任何一個細微的表情。周誌強猛地抬頭,眼睛裡閃過一絲慌亂,隨即又被憤怒掩蓋:“我在家睡覺!你們憑什麼抓我?就因為我跟李寶仁有點工錢糾紛?他死不死跟我沒關係!”他的肩膀緊繃著,像是隨時準備爆發,“你們在我家搜出的外套和鐵鍬,那都是我平時乾活用的,上麵有泥土不是很正常嗎?”
“正常?”小周拿出一份檢測報告,推到周誌強麵前,“你家搜出的黑色外套上,檢測出了李寶仁的DNA;鐵鍬頭上的血跡,經比對也與李寶仁完全一致;鐵鍬上的泥土成分,和玉米地埋屍現場的泥土成分100%吻合。這些‘正常’的痕跡,你怎麼解釋?”
周誌強的身體明顯僵了一下,眼神躲閃著不敢看報告,聲音也弱了下去:“那……那可能是我之前幫李寶仁乾活時,不小心蹭到的。他去年找我一起蓋房子,外套說不定是那時候沾上的,血跡……可能是他乾活時不小心弄傷,蹭到鐵鍬上的。”他的謊言漏洞百出,卻仍試圖掙紮,心裡僥幸地認為,隻要不承認見過李寶仁,警方就無法將他與殺人現場直接關聯。
小周沒有被他的狡辯帶偏,從卷宗裡拿出第一張證據——農用三輪車的照片,照片上車鬥裡的黑色纖維清晰可見。“你那輛黑色農用三輪車,車鬥裡提取到的黑色纖維,與李寶仁身上的外套纖維成分完全一致,”小周指著照片,“而且根據周家莊村支書的證詞,8月14號晚上10點多,你開著這輛車朝著山區方向逃跑,車鬥還用帆布蓋著,你當時拉的是什麼?是準備銷毀的作案工具,還是怕被人發現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