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誌強的呼吸變得急促,額頭上滲出細密的冷汗,順著臉頰滑落,滴在審訊記錄上。“我……我就是去山區拉點柴火,怕露水打濕,才用帆布蓋著。”他的聲音開始發顫,手指緊緊摳著扶手的縫隙,指節因用力而泛白,心理防線出現了第一道裂縫——他沒想到警方連村支書的證詞都掌握了,還對三輪車進行了細致檢測。
小周接著拿出第二份證據——案發現場的煙蒂照片:“在玉米地埋屍現場,我們發現了一枚‘紅塔山’煙蒂,煙蒂上的唾液DNA,與你之前因賭博被治安處罰時留下的DNA樣本完全一致。你說你沒去過埋屍現場,這枚煙蒂怎麼解釋?”他將照片推到周誌強麵前,煙蒂上的咬痕清晰可見,與周誌強平時吸煙的習慣完全吻合。
看到照片的瞬間,周誌強的身體劇烈顫抖了一下,臉色瞬間變得慘白,眼神裡充滿了恐懼。“我……我不知道……可能是彆人扔的,跟我沒關係。”他的聲音帶著哭腔,開始語無倫次,心裡的僥幸正在一點點崩塌——DNA證據太直接,他根本無法抵賴,隻能寄希望於警方沒有更多證據。
“跟你沒關係?”小周拿出第三份證據——監控截圖,畫麵中清晰地顯示,8月12日晚8點20分,周誌強駕駛黑色農用三輪車,出現在玉米地附近的鄉間小路上,車鬥裡似乎躺著一個黑色物體,被帆布半掩著。“這是鄰村小賣部的私人監控拍到的,”小周指著截圖,“時間、地點、車輛,都與李寶仁的死亡時間和埋屍現場完全吻合。你還想狡辯嗎?”
周誌強的頭埋得更低,雙手抱頭,發出壓抑的嗚咽聲。“我……我不是故意的……是李寶仁逼我的!”他突然抬起頭,眼淚混合著汗水從臉頰滑落,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之前所有的挑釁、狡辯,在鐵證麵前都顯得不堪一擊,他知道,再抵抗下去已經沒有意義,隻能如實交代罪行。
“你說說,到底是怎麼回事?”小周放緩語氣,遞給周誌強一張紙巾,“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說清楚,這是你爭取寬大處理的唯一機會。”
周誌強接過紙巾,擦了擦眼淚,深吸一口氣,斷斷續續地開始交代:“我跟李寶仁去年一起乾過活,欠了他3000塊工錢,一直沒還。今年8月,他找我要了好幾次,說他媳婦生病需要錢,讓我趕緊還。我手頭緊,又愛賭錢,根本沒錢還,就想了個主意——騙他說鄰市有個工地缺人,工資高,還能把之前的工錢一起結給他,讓他跟我一起去。”
他的聲音帶著悔恨,回憶著案發當天的經過:“8月12號下午,我給李寶仁打電話,約他晚上8點在玉米地附近見麵,說要帶他去看工地的路線。他沒懷疑,按時來了,還穿著那件黑色外套,手裡拿著我之前借他的帆布包。見麵後,他又跟我提還錢的事,我說‘到了工地就給你’,他不相信,說‘你今天必須還,不然我就去你家找你媽要’。”
“我當時就急了,我媽身體不好,我不想讓她知道我欠人錢還賭錢的事。就跟他吵了起來,他推了我一把,我也火了,就跟他打了起來。他比我壯,我打不過他,就順手從地上拿起鐵鍬,朝他頭上拍了一下。”周誌強的聲音開始發抖,眼神裡充滿了恐懼,“他當時就倒在地上,頭流了血,我以為他隻是暈過去了,就想把他拖到玉米地埋起來,等他醒了再跟他解釋。”
“可我把他拖到玉米地壟溝裡時,發現他已經沒氣了。”周誌強的聲音哽咽,眼淚再次流了下來,“我當時嚇得魂都沒了,怕被人發現,就用鐵鍬挖了個坑,把他埋了起來。埋完後,我把他的帆布包和外套拿回了家,想找機會扔掉,結果還沒來得及,你們就找到我了。”
“你為什麼要把他的外套和帆布包帶回家,而不是一起埋了?”小周追問,確保他沒有隱瞞關鍵細節。周誌強低著頭,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我當時慌了,想著外套和包裡可能有我的指紋,埋在地裡怕被你們找到,就想帶回家洗乾淨或者燒掉。結果回家後一直沒機會處理,就藏在了衣櫃和床底下,沒想到還是被你們搜出來了。”
“8月14號晚上,你為什麼要逃跑?”小周繼續問道。周誌強歎了口氣:“我聽說你們在查李寶仁的下落,還去村裡打聽我的情況,我怕你們找到證據,就想著先躲到山區的礦洞裡,等風頭過了再出來。我開著三輪車,帶了點乾糧和水,就往山區跑,沒想到還是被你們找到了。”
為了確認細節,小周拿出玉米地埋屍現場的勘查圖:“你埋屍的具體位置在哪裡?用鐵鍬挖了多深的坑?有沒有看到周邊有其他人?”周誌強指著勘查圖上的壟溝位置:“就在這裡,挖了大概半米深的坑,把他臉朝下埋的。當時天已經黑了,周邊沒人,我埋完後還把泥土踩實了,想著不會有人發現,沒想到還是被李二虎種地時挖出來了。”
他的供述與現場勘查、法醫鑒定結果完全吻合:埋屍位置與李二虎發現屍體的地點一致,鐵鍬挖坑的深度與現場土壤翻動痕跡相符,頭部受傷的細節與法醫判定的“鈍器襲擊頭部”死因一致,甚至連李寶仁的衣物特征、帆布包的去向,都與警方掌握的證據一一對應。
審訊持續了三個小時,周誌強完整交代了從騙取李寶仁見麵,到因工錢糾紛發生爭執、失手殺人,再到埋屍、藏匿證據、畏罪潛逃的全過程。每一個細節都經過了小周的反複核實,確保沒有遺漏或隱瞞。當小周讓他在審訊記錄上簽字時,他的手抖得厲害,筆尖在紙上劃出歪歪扭扭的痕跡,每一個字都像是在為自己的罪行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