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早秋,北方的太陽都變得和煦起來。
米黃的稿紙在陽光下泛著近乎冷峻的光暈,其上是筆鋒清俊的湛藍色字體。
的名字,《芳華》二字出現在老人漆黑渾濁的眼中。
“芳華?”
魏巍鄭重的視線接著向下掃去,看到了來自作者本人的寄語:
世上有朵美麗的花,那是青春吐芳華。
“這不是李穀一《絨花》裡的歌詞嗎?用得還挺巧妙,嗬嗬。”
他輕笑一聲,腦海中不由自主的湧現李穀一同誌那清亮中帶著深深感情的歌聲,這首歌這幾年可是火遍大江南北。
“嘩啦~”
翻動書頁。
他終於看到的正文,就立刻如沙漠中的旅人看到水源一般,如饑似渴的閱讀。
整個人都沉入其中。
故事的開始時間非常近,在一九七四年。
這一年,魏巍記得很清楚,因為f四下課。
這一年,還是上山下鄉的高潮點,動員人數高達百萬。
果不其然,一個十四歲的少年出生在北京城盤根錯節的胡同角落裡。
程路自幼喪父,和母親相依為命,身體不好,家境也較為貧寒,性格溫順,可以說有些弱氣懦弱。
1974年,才剛從高中畢業。
上山下鄉到農村插隊,還是入伍參軍保衛祖國。
這是所有剛從學校的象牙高塔中走出的少年們,需要麵臨的,由時代造就的第一個人生重大抉擇。
這次選擇足以影響他們一生的命運。
年輕人們都為此很是為難。
無論是下鄉,還是參軍,其實都不是好事。
下鄉到一個人生地不熟,地處偏遠落後的村子乾農活?
每天有做不完的事,賺不夠的公分,挖不完的水渠,修不完的大壩,吃飽飯都成問題。
還是參軍到邊境,保家衛國?
戰爭可沒過去多少年,再者國際局勢惡化,局部戰役隨時可能打響。
程路選擇的是參軍,與他從小一起長大的女孩則選擇下鄉。
二人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女孩自然是希望程路不要冒險,和自己一起去下鄉,這樣就有機會分配到一個地方,幾遍概率很小。
不過程路還是拒絕了,因為參軍有工資,下鄉能維持溫飽就不錯了。
兩人因此冷言冷語的吵了一架,一連幾個星期都沒有說話。
家中母親知道的時候,申請表已經交了上去,這件事無法更改了。
入伍的這一天,來得很快。
這天,程路換上了不太合身的軍裝,寬鬆袖口,空空蕩蕩的上身,以及需要將皮帶栓卡到最後一格才能勒緊的褲腰帶。
看起來是真的有些滑稽。
出門前,母親拉住程路,說要去全聚德買隻烤鴨給他在路上吃,讓他一定先彆急著上車,在站台上等自己回來。
程路說好,出門前,他看了眼東廂房的房門敞開著,卻空無一人。
玻璃印花窗戶被窗簾遮住,看不清其中的景象。
沒看到那人,他本想等待。
可四合院門口傳來一聲呼喚聲,附近參軍的人在催促,他隻好咬著牙腳步急促的離開了。
這時窗戶砰的一聲被推開,一個紮著兩個麻花辮的女孩探出身子來。
另一邊。
母親在去買烤鴨的路上碰到了不少送行的隊伍,腰鼓隊,人群耽誤了不少時間,等她焦急的抵達烤鴨店時,時間已經不多了。
身上的錢也不多,全部花掉也隻夠買半隻。
可店員同誌還不賣。
母親頓時眼紅了,她好說歹說,就差跪下來求人了,對方這才捏著鼻子答應了。
或許是在路上耽擱太多時間,等到了火車站的時候,送行的人群將站台淹沒,火車都快要出發了。
她揣著熱乎的烤鴨,在火車站台上送行的人群中到處尋找兒子的身影,急得眼眶通紅,眼淚直打轉。
不過或許是母子之間的心靈感應。
一轉頭,她就看到了程路穿著不合身的軍裝站在不遠處,看著自己滿臉是汗的笑著。
母親自是壓抑不住的一陣埋怨和哽咽,將黃棕色油紙包裹的烤鴨塞給兒子,說對不起,錢隻夠買半隻。
很快火車要出發了。
程路急忙抱著烤鴨,踏上火車。
一聲深邃嘹亮的火車嗚嗚聲響起。
火車發動。
送行的人潮湧動,朝著火車的方向跑動。
程路低著頭翻看烤鴨,嘴饞的咬了口。
就在這時,身側的同學急忙推他,“程路!你媽在喊你,快回頭!”
他渾身一顫,連忙看去,那個削瘦溫柔的半邊身影被火車遠遠甩在身後。
……
看到這裡,文字中流露出的母子之間真摯的感情尤為打動魏巍的心,特彆是看到這一章末尾的母親追車,主人公卻因為母親買的烤鴨,而擦肩而過。
“文字流暢自然,感情真摯動人,細膩入微。”
老人家揉了揉酸澀紅潤的眼眶,輕聲呢喃道。
年紀大了,他看不得這樣的文字了。
不過從這一章結合作品名稱,魏巍大致感覺出,這可能不是一部傳統的軍旅作品。
“青春嗎?”
魏巍看了眼窗外的陽光,綠樹,花卉與老舊的城市,眼神深邃帶著無限的緬懷,他也是十多歲就參軍,在部隊裡成長的人。
現在看來,這篇作品大概是程開顏這位小同誌寫的自傳。
二十歲就緬懷過去了啊。
想到這裡,他笑了笑,低頭繼續翻閱著稿子。
……
由於程路身體不好,在新兵訓練很艱難,兩個月後才完成,勉強合格。
他被分配到邊境前線一個名叫尖刀連的地方。
在這裡,他經常被一個名叫陳老二的老兵欺負,說他會做逃兵,是不願意下鄉逃到部隊裡來的。
程路倒也能接受,而且還有連長關照他,日子倒也過得去。
於是他就在這裡生活了下來,除了日常訓練之外,程路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寫日記。
一本很厚的日記本,這是母親送給他的,叮囑他說要每天都寫。
這樣一來,母親就能從日記上看到他在部隊裡度過的每一天。
不會錯過他從軍的這段時光。
第二年,尖刀連調往前線打仗。
他也上了戰場,雖然表現得有些狼狽,但還算及格。
絢爛的落日,盛茂的原始森林,飄燃的硝煙,犧牲的戰士,殘肢斷臂,被坦克履帶碾壓而過,血肉糜爛,冷白的骨頭碴子紮進土壤裡,與其混作一團。
這麼天,軍區文工團的表演小組來了。
而他們回到駐地後,猩紅的舞台上,文工團姑娘們依然在舞台上歡快地唱著《英雄讚歌》,台下戰士們也熱烈的鼓著掌。
一切都在鮮明的對比下,顯得那麼虛妄,殘忍。
令魏巍不知不覺間屏住呼吸,發出近乎囈語和不可思議的聲音:
“他以主角親身經曆的視角和心理描寫,將“舞台上的歡快頌歌”與“戰場上的年輕碎屍”,作蒙太奇電影般的對照,幾乎剝去了戰爭敘事的浪漫外衣,對幾十年以來部隊中盛行的“英雄主義”祛魅!”
“這裡文工團的少男少女既是戰爭的旁觀者,也是被戰爭異化的工具。
他們的天真與戰爭的殘酷形成的張力,構成對“青春奉獻”的尖銳反諷。”
“如此冷峻殘美的筆鋒,放在如今的軍旅文學界中,堪稱驚世駭俗!”
他想到剛才徐懷中對《射天狼》評價,不禁搖了搖頭。
這才叫冷峻、尖銳。
像一把手術刀,幾乎要將盛行的英雄主義,集體主義解構。
《芳華》絕對不是一部簡單的作品!
魏巍心中篤定道。
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