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溪寧跟上三個孩子,距離不遠也不近。
走了大概四十多分鐘,他們從主要的泥土路往山上走去。
譚溪寧一走進山林裡,一股肅殺之氣撲麵而來,大概是今日天陰的緣故。
這可苦了孤身一人的譚溪寧,為了不讓孩子發現自己,她不敢打電筒,也不敢製造更大的動靜。
她在希望小學的時候,也想過要不直接和孩子們攤牌。
經過深思熟慮以後,她覺得這不是辦法。
什麼是廢話?
煙殼上的‘吸煙有害健康’就是。
在譚溪寧想來,難道一遍又一遍地叮囑‘吸煙有害健康’,那些煙民就不抽煙了?
最有用的辦法應該是直接從根源上杜絕問題,把煙廠一關,比那些虛的有用多了。
張明的事情亦如是。
一遍一遍跟孩子們說,你們年紀太小,要好好讀書,上網是沒有意思的,打遊戲是浪費你自己的時間……難道孩子們真就覺得已經玩過的遊戲不好玩了?
大家都不是聖人。
譚溪寧在城裡的時候,也經常看電視劇看得停不下來。
再說了,抓了一個張明,還有李明,王明,還有剛剛入學的劉明,陳明……
想要解決問題,還是得從網吧入手。
他們都是未成年,什麼KTV、酒吧、網吧……這一類營業性的娛樂場所,未成年人是明令禁止入內的。
既是明令禁止,就一定有人管。
這也是譚溪寧非得現在在林子裡遭罪的原因,這一趟她必須得跑,而且是在明知道有證據在的情況下才能順利進行。
林中響起一聲聲怪異的鳥叫,像嬰孩啼哭,又似恐怖電影中營造氛圍的特效。
譚溪寧心裡不害怕是假的,她儘量裹緊自己的衣服,束好自己的衣袖和褲腿,避免給上次那些奇奇怪怪能收了她三魂七魄的怪蟲可乘之機。
她小心地順著張明他們的燈光向前進行,大概又走了一個小時,前麵的燈光突然不動了。
“啪啪啪!”
“唰唰唰”
……
前麵一陣騷動,那三個男孩拿著長長的棍子在周圍的草叢裡打來打去。
打了得有五分多鐘,動靜才小下來。
譚溪寧慢慢靠近他們,隻聽他們說:“上次搬的石頭還在。哎!要不我們回來的時候買一瓶包穀酒藏起?等畢業了,一起挖出來喝?”
“你想得倒美。去掉點卡費,還剩個球。”
“那個書呆子不是給了我們一塊?下早點機子,再剩一塊不就得了。”
“嘜,那一塊是給他買書呢。不好哈?”
“吳剛,你做個球爛好人,平時你不是老喊他乾這樣乾哪樣,其實書呆子的零用錢多,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