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諭旨,軍戶,國之基石,有護國之役,故當推恩貴之,故暫行十條新例,載於會典,令各司遵行!”
“一、三年一換軍籍清軍禦史,三年一查軍戶數額!”
“二、重振衛所學校,暫推行軍戶入衛學接受三年免束脩義務教育;”
“三、軍戶屯軍和餘丁按祖製隻聽服軍役與屯田耕作,不得聽其他差派,準予析產,軍役不以戶選,改成三丁抽一,且皆給月糧,從征服軍役者,另給行餉,月糧給家屬;有田五十畝以下者免正糧和餘糧;”
“四、被侵占軍田皆改民田起科;”
“五、軍戶雖免役免五十畝田正糧、餘糧,是為養其備戰,非鼓勵起蓄財兼並,故不得經商。”
“六、軍戶犯罪,由經曆司處置,若有軍民糾紛,地方有司會同經曆司一同處置;”
“七、公配軍房、醫館,且軍房不得買賣;”
“八、本人和家眷不得擅離衛戍區域與營地;”
“九、不得變賣軍產,即軍田、軍房、軍械、甲胄等,此皆為國有;”
“十、軍戶乃社稷之本,故不忠者,不必經法司議罪,由皇綱獨斷!”
王儀在建陽衛軍戶都到了後,就先宣讀了改革軍戶的具體聖旨內容。
整個建陽衛,跪著的上萬軍丁自然也不是都能聽清軍改內容。
但跪在前麵的衛所軍官革連等人,與老軍戶們,倒是聽明白了軍改內容。
而聽明白的這些人,則是神色各異。
他們當然會神色各異!
因為,這次的軍戶改革,對屬於小地主和自耕農的普通軍戶而言,是好事。
畢竟免除軍役外的所有差役不說,五十畝以下的田主,還不用承擔徭役,隻用安心種田或者當兵即可。
隻是,屬於小地主和自耕農的普通軍戶們,不能變賣產業,不能經商,還不能隨意離開衛所。
這意味著,他們要想發家致富,就隻能靠軍功,隻能去沙場上拚殺。
因為,朝廷隻是給你們軍戶的生活托底,滿足你基本的口糧需求,過一個溫飽的生活,但不能讓你過上優渥的生活。
可對於,占田五十畝以上的軍籍地主而言,這就不是什麼好事。
因為,這意味著他們會難以繼續兼並普通軍戶的田,繼續逼迫普通軍戶賣身為奴,也難以繼續借助普通軍戶因為賦役過重而逃亡後所空出來的軍戶名額,詭寄自己的屯田籽粒銀(征收軍田的田稅)。
所以,建陽衛中,由於是軍官家庭或人口多而得以侵占大量軍田的勢豪之家,心裡還是不滿的。
但他們除非是直接造反,否則就隻能接受現狀。
好在,朝廷為減輕他們對軍改的抵觸情緒,準予析產分家,使得他們這些人口多土地多的勢豪之家,可以通過分家的方式來減少損失。
清軍禦史王儀在念完聖旨後,就正式核查起軍戶情況來。
最終,王儀核查發現,建陽衛在冊軍戶本該三千一百零二戶,但結果隻剩下八百七十六戶。
當然,這也不是說,偌大的建陽衛就隻有這麼點人口。
因王儀在核查軍戶時,發現該衛人口雖然逃亡了不少,但卻還是有一萬五千餘丁口。
這並不奇怪。
所謂軍戶逃亡,不是說人口逃亡那麼簡單,而是指能在朝廷戶冊上核查到的軍籍戶口數量減少很多。
大明在這之前,一直是以戶為單位征軍服役的,所以都是以戶口數量來做軍額的統計。
隻是,現在由於軍籍戶口數量減少,所以,建陽衛核查出來的軍戶數額,就隻剩下八百來戶。
而該衛的一萬五千餘丁口中,沒在戶冊上的原因有兩個:
一個是大明軍戶在這之前是不準析產分家的,所以哪怕你家子弟再多,都隻能算一個戶口。
所以,許多新生出來的衛所軍丁,就還隻是共用一個戶頭。
另一個原因就是,大量家裡人口凋零又沒有較高地位的普通軍丁選擇了放棄軍戶身份,而改為投獻本地大戶為奴。
這也就造成,軍戶數額看上去比在冊的減少了大半,但實際上衛所人口數量卻是比國初要增加許多的。
事實上,整個大明所有戶籍的人口情況都是這樣。
不單單是軍戶。
全國名義上的戶籍數量也就六千多萬戶。
但大量人口實際上是被有意無意的隱藏了。
當然,土地也是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