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著說吧!”
老人又繼續道:“小人一家開荒的時候縣裡派人來看過,也認可一百二十畝是荒地,我們去年冬天種了一百二十畝的小麥,眼看就要收獲了,忽然村裡豪強王家跳出來,說我們開墾的荒地是他家的,還拿出地契,如果開荒之時他們站出來阻止,我們也就算了,可官府已經認可,我們種了兩年糧食,荒地變成熟地,今年小麥眼看就要收獲,他才站出來說是他家的土地,把我們趕走。”
蕭夏淡淡道:“這種做法確實很不地道,按照規定,他應該補償你們,至少這一季糧食歸你們。”
“殿下,如果隻是土地問題,我們就忍了,我和對方談判,最後他們同意這一季糧食歸我們,條件是我小兒媳要去他府上做三個月侍女,我們沒辦法,想想三個月時間不長,就答應了。
結果去做侍女的當天晚上,兒媳就被他們家糟蹋了,後來我才知道,他們家用這種惡霸手段已經糟蹋了無數良家婦女,兒媳逃回來,又被他們抓回去,我小兒子恨不過,去找他們論理,被他們放獒犬活活咬死.”
說到這,老者捂著臉泣不成聲。
蕭夏陰沉著臉問道:“然後呢,縣衙怎麼說?”
“我們去縣衙告狀,縣衙說我兒子被護院狗咬死,但因為他擅闖民宅在先,判決王家賠我們十貫喪葬錢.”
“你兒媳的事情縣裡怎麼說?”
“縣裡說我們簽的侍女協議中有陪寢條款,是我們自願,和王家無關!”
說到這,老者恨得砰砰磕頭,額頭鮮血直流,悲憤交加道:“殿下,他欺我們不識字啊!”
“不識字為什麼還簽署協議?”
“是村裡的保長居中草擬的協議,還念給我們聽了一遍,他沒有念到陪寢啊!如果當三個月侍女還要陪惡霸睡覺,我們怎麼可能答應?”
“你們去郡衙了嗎?”
“去了,但郡王不接受我們的狀紙,說我們逾界了,要我們回縣衙告狀,殿下,我們實在沒有辦法了。”
蕭夏緩緩道:“我知道了,這個案子我會派人去查,如果屬實,一定會嚴懲不貸!”
老者失聲痛哭起來,“殿下要替我們小民做主啊!”
蕭夏讓手下帶他們下去,暫時去難民營居住,重新給他們分配地方。
蕭夏當即派人把張雲秋找來,張雲秋已經搬去對岸江都郡,過了一個時辰,張雲秋才趕來。
蕭夏把狀紙遞給他道:“今天有安置難民攔路告狀,說他們遭到地方迫害,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我聽苦主的敘述,確實很不幸,但從這個案子中,我發現了很多細節問題。
首先,當地官府沒有遵從我的命令,將難民分家,一家十二口人還是住在一起,這是官府有問題。
其次訂立協議太隨意,如果一方不識字,就很容易被侵害,去年就發生了買房被協議坑害事件,這裡麵有漏洞,以後還會有更多人鑽這個漏洞。
第三就是取消巡回刑檢製度不妥,會導致官紳勾結,殘害平民百姓,百姓有冤無處述說,積累太多就會造反。
第四就是我們的難民安置條款中有漏洞,荒地怎麼確定地契,由誰來確定?難民辛辛苦苦開荒種地,糧食要收獲了,就有人跳出來說土地是他的,這種情況該怎麼解決?
我也相信絕不是一起兩起了,一定已經很普遍,隻是絕大部分人都忍了,就像這家人一樣,如果不是因為兒媳被霸占,兒子被打死,他們肯定也認了,刑部司立刻派人去複查此案,如果發現官員有問題,再由監察院出麵!”
蕭夏也不會完全聽信老者的一麵之詞,直接認定官府有問題,按照規矩來,先查案再查人。
張雲秋接過狀紙道:“卑職先安排人查案,把案子查清楚,再和殿下協商彆的事情。”
“先去查案吧!查完後我們再統一協商,看看怎麼解決難民的漏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