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中觀想參詳《道德經》第七十四章,自是明析解悟,得到聖人老子智慧庫中的又一塊瑰寶。
此一章節,蘊含了聖人老子深刻的哲理和對人生、社會的獨到見解。主要講述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觀點,以及由此引發的一係列關於治理、教育與人性本質的探討。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直接點出了本章的核心議題,當民眾不再畏懼死亡之時,用死亡來威脅他們,便失去了效力。
於此反映出了聖人老子對於嚴刑峻法、高壓統治的批判態度。
老子認為,真正的治理不在於外在的強製和恐嚇,而在於內在的道德引導和自然法則的遵循。
這一觀點,在紅塵世道這現代社會裡,依然具有深刻的啟示意義,提醒修者治理國家或管理組織時,應注重人性化的管理和道德教化,而非單純依靠懲罰和威脅。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老子提出一個假設性的情境,即如果能讓民眾常態化地畏懼死亡,那麼對於那些做出非法之事的人,就可以依法懲處,以此來警示他人。
但這裡的重點在於,聖人老子並非真的主張嚴刑峻法,而是通過這一設問,反襯出單靠刑罰,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真正的問題關鍵,在於如何營造一個讓眾生自然向善、珍惜生命的紅塵世道社會大環境。
“常有司殺者殺”老子進一步指出,自然界中,存在著一種所謂的“司殺者”,即自然法則或是天道本體,它負責裁決生靈之生老病死,無需人為過度乾預。
於此強調的是,順應自然、尊重自然規律的重要性。
在紅塵世道現代社會時空,修者可以理解為法律、道德準則以及自然規律本身,對人的行為有著製約作用,無需再過度的去人為乾涉,強製服從。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老子用“代大匠斫”(代替木匠砍木頭)的比喻,生動地說明了,人為過度乾預天道自然的愚蠢和無效。
正如非專業的木匠,他無法精準地完成雕刻一樣,一個統禦者,若試圖以自己個人的意誌,去代替自然法則或天道輪回至理,隻會造成紅塵世道的混亂和自然秩序的破壞。
石中於此時解析,老子的思想,強調的是以人為本,尊重的是每個人的生命價值和天賦尊嚴。
也明析了,自己的天道,應在紅塵世道現代時空之中去體現,自意味著,天道法則應關注每個人的需求,和滿足生靈人眾的幸福感,通過正麵的激勵或是引導,來激發整個人類命運共同體團隊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構建天道自然,人性正德的天道法則自然大世界。
要知道,無論是一個國家的治理還是個人修真生活,都應順應自然法則和內在規律,避免過度的人為乾預。這有助於維護生態自然平衡,促進紅塵世道人類社會的和諧發展。
聖人老子反對單純的刑罰統治,主張通過道德教化,來提升人的內在品質。這啟示修者在教育子女後代、培養超越力量時,應注重品德修養和三觀的正德塑造。
作為個體修士,修者應反思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自然法則和天道德行準則,不斷調整自己的心態和行為,以求達到內心的平和與寧靜,實現紅塵世道社會與人身修養的和諧共生以及發展。
《道德經》第七十四章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其中之意是“若民眾不再懼怕生死,以生死來恫嚇他們,又有什麼用呢?!如果先使得民眾懼怕死亡,有那為非作歹之人再去處死,這樣,誰還敢去為非作歹呢!??冥冥永恒之中,已然有一位主宰生殺予奪的天道大能。若企圖取而代之,去主宰生殺予奪之人,就好像外行之人代替木匠去砍削木頭。那代替木匠砍削木頭的人,少有不傷著自己手的。”
話說北宋名臣,包拯,包龍圖[(999年一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政治家。]天聖五年(1027年),登科進士第。累遷監察禦史。
慶曆新政失敗之後,包拯曾主張嚴格選拔官員,裁汰冗雜、貪暴、懦弱的官吏,年老的官吏應強令致仕,以解決冗官問題。停止招募士兵,揀斥老弱,以解決冗兵問題,並選將練兵,訓練義勇以備邊,抑製貴戚和宦官等的權力,輕徭薄賦,節省開支等等。
包龍圖曆任三司戶部判官及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後升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
於知諫院時,多次論劾權貴,建言興利除弊。再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曆權知開封府、權禦史中丞、三司使等職。
嘉佑六年(1061年),升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製、龍圖閣直學士,故世人稱其為“包待製”或是“包龍圖”。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