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團,又稱“常人國青少年團結組織”。
在我們小學時,有選拔少先隊員的活動。我最討厭少先隊,沒少因為忘記戴紅領巾被為難。我實在不明白這東西又勒脖子,夏天又捂得全是汗,容易捂出痱子來,有什麼必要非得讓大夥兒戴著?
好在縣令尹光明倒台後,五小罷了這波嚴查,少先隊漸漸淡出我們的視線。
到了上初中,常青團便取代了少先隊,又成了學校裡發展的半官方組織。我的確是有機會加入這個組織的,但是又要背什麼團規,又要宣誓,還要交錢。我才不要呢。
又不是雲門那樣的神秘組織,也沒有為正義奮鬥的理想,看起來跟小官僚似的。誰愛加誰加,我是不加。
我初中唯一加的組織,便是“倒周府詩詞協會”。
也不是我主動加的,當時莫老師讓我和另幾位語文好的同學寫詩,我寫兩首交上去,就和另一位同學一起入選了。
這協會我從沒去過,就掛個名字。
後來有人送了我爹一套《倒周府文化刊印合集》,裡麵有好幾本精裝書,我倒沒有去翻翻自己的詩詞在不在裡麵。
寫詩原在心,不在名。
好啦,扯回正題。
不知莫老師到底與楊青秀說了什麼,總之當天下午,我沒有再受到恐嚇。楊青秀本人也沒有再在考場吵鬨。
當天放學時,我爹果然來接我了。
當時天氣陰沉沉的,公公坐在副駕駛上,我上車之後,跟爹爹說了這件事。
爹爹說他也聽莫老師說了。
隨後公公就說:“你這事做的差了,人家作弊跟你有什麼關係?你舉報她,反倒被人威脅。”
爹爹不讚同道:“哎,不能這麼說。她這事做得沒錯。維護公平怎麼能算錯?”
我想起爹爹的經曆,為了“公平”,他幾次被抓,逃往元大都伸冤,又躲到廣府花錢爆料。受了罪,賠了錢,最終還是得到了“公平”。
爹爹又對我說:“你放心就是。在倒周府,還沒人敢動我元小東的女兒!”
此時車已經開過了大轉盤,若乾年後,爹爹還會在這,開著他最新的寶馬對我說:“整個倒周府沒人是我元小東的對手!”
兩個影子互相重疊,仿佛隔著時間長河遙相呼應。
我不知道是爹爹使了什麼手段,還是莫老師把這事兒平息了,總之後來,我再也沒跟楊青秀對過麵——就算麵對麵我也不認識,我有點臉盲。
休假時,我住在十四公裡,花花已經長成青年狀態了,每天皮得很。有次早上起來,我找不到我的鞋了,就是被它銜走了。
牤牤養了一窩小鴨子,現在還都是絨黃狀態,可愛的很。
花花就喜歡跟小鴨子們擠在一起,我的鞋就是在鴨子窩邊上找到的。
萬幸找到的時候,上麵還沒沾上鴨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