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征要用賣蒲公英的這筆錢,來把錦繡鄉打造成草莓之鄉。
600個大棚的種植、管理人員;再加上運輸、化肥、農藥、包裝盒等配套崗位,怎麼著也能為錦繡鄉提供數千的就業崗位。
鄉裡完全可以因此,成立一個以農民為主的企業。
但如果把賣蒲公英的錢交給鄉裡——
還不知道有多少隻眼睛盯著,多少隻手準備伸出來,多少張嘴裡在流口水呢。
不說彆的。
單說鄉裡舉辦什麼活動時、平時公款吃喝所欠的費用;以及拖欠的工資等等,郝仁傑等人百分百會從這筆錢裡出。
再來個修路架橋(走個形勢,錢落袋停工)此類的,錢再多,也不夠他們糟的。
因此。
李南征必須得把賣蒲公英的錢,全都攥在自己的手裡,用來建大棚。
他心裡是咋打算的,王雲鵬等人當然不知道。
隻是在聽他說,要在班子會議上,肯定荒地所產生的效益歸李南征“獨享”時,王雲鵬等人壓根沒放心裡去,全都滿臉不屑的一口答應。
董延路隱隱察覺出了什麼。
深深看了眼李南征,點頭:“好,既然南征同誌這樣說了,那我就去請示下郝書記。看看能不能為了這件事,召開一次班子會議。”
啥?
李南征要用荒地的收益,來建造600個總造價300萬的大棚,種植草莓?
嗬嗬,年輕人很能想嘛。
行。
就按照老董你的建議,開班子會!
反正無論怎麼樣,來年每畝地300斤小麥的公糧,必須得交。
郝仁傑搞清楚咋回事後,親和的笑了笑,點頭同意開會。
除了李南征之外,沒誰會把這件事當回事。
或者乾脆說,本次班子會議純粹就是走個形式。
六大善人一致同意——
一年內,那片荒地所產生的效益,全都由分管農業口的副鄉長李南征,獨自支配!
李南征小團隊之外的其他單位,其他人都不得乾涉那片地的運營工作,更不得亂伸手。
同樣。
李南征在管理那片荒地時,所需人手所產生的費用,也都由他自己來承擔。
比方清除漫山遍野的蒲公英啊,修建大棚時的材料啊,電焊工等人工,所花費用都和鄉裡無關。
次日上午十點。
關於“李南征團隊獨自運營、自負盈虧2222畝荒地”的文件,就由馬來城親自送到了縣裡,請求備案。
沒誰當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