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重修的過程中,有這樣的人參與進來,最後還沒有察覺的話,於國於民都將是大禍害。
這不是危言聳聽。
就比如這次其中一個“知心大姐姐”,就曾經發表過幾篇覺得某些刑罰過於嚴重,應該去除死刑的論文。
其中包括獨犯,包括所有罪行的女性罪犯。
這論文能發出來,就已經說明問題了。
上麵有人也提出過質疑,覺得論文發出來是學校,是教育部門的問題,司法部門肯定十分嚴謹嚴格,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本來這話一出,按照平常情況就直接結束了。
可由於“風氣”的改變,沉默者不再沉默,這次終於有反駁者了。
反駁者拿出了97年修改的一則條例,本來國內拐賣對象是包括所有人的,結果97年竟然將男性受害者從中去除了。
這放在整個世界上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是難以想象的。
更難以想象的是,國內在09年加入了聯合國國際反拐賣公約。
眾所周知,法無禁令皆可為。
不扯什麼拐賣涉及傷害、非法拘禁、強迫勞動等等這些衍生出來的罪責。
就單拐賣這一項,按照法律,那就是合法的。
這話一出,反對者瞬間啞口無言了。
97年當初是誰提出修改的,又是哪些人同意的,過去這麼久,追責也追不到,但這無疑是反駁的鐵證。
隻要有人想破壞法律的公平公正,那是可以做到的,並且輕而易舉。
沒有任何一個職業是偉大的,偉大的永遠隻是個人。
學法律可能會讓人變得追求公正公平,但也可能會讓人變得沒有人性。
任老為首的一批大佬提出現階段的一個新的方向,表示法律是為了維係公序良俗。
如果法律本身違背了公序良俗和樸素的道德觀、價值觀,不應該強迫民眾去遵守和信服,而是應該考慮去修改相關條例,這才是進步的方向。
於是就有了現在的情況。
以前的案例調出來當然也能當做參考。
但最好還是用現在即時發生的案例當做參考,才更有討論價值和辯論意義。
所以才有了趙方旭希望柳化蛟和諸葛青現在乾的事情能繼續下去,提供更多集中性的即時案例。
柳化蛟不像他帶來的那個狗子。
思想覺悟很低。
他隻想著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
在被“玩弄”了多次後,柳化蛟本就有些退意了。
這些事情要是被柳坤生知道了,怕不是要被當成一百年內的嘲笑笑柄。
結果趙方旭竟然還希望他多來點,還要當成案例。
柳化蛟不怎麼上網,但電視還是看過的。
比如什麼走近科學,今日說法。
他總感覺他隨時有可能會作為案例上這些欄目裡。
於是在趙方旭提出後,反而堅定了他暫時放棄的想法。
柳化蛟告彆諸葛青,回東北去了。
這次事件結束,諸葛青打了個電話給白墨。
“可以看得出來,這位仙家至少智商還是在線的,沒太龜,該放手就放手,雖說放完馬上就開始下一個了。”
諸葛青對柳化蛟表示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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