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翠花還就真說到做到,警察來了她非但不怕,還叫囂得更大聲了。
“警察同誌,你們今天必須幫我女兒懲罰這個死渣男!他出軌,他讓我女兒流產,他害得我女兒得抑鬱症!”
鄧翠花絲毫沒有收斂的跡象。
王二海連忙解釋:
“警察同誌,不是她說的那樣,她汙蔑我,我沒出軌,我和她女兒已經離婚了,而且離婚是她女兒主動提出來的!孩子也是她女兒主動去打掉的!她在我公司門口拉橫幅,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做生意,希望你們立即將她帶走!”
王二海態度鮮明,既然鄧翠花和劉美琪不仁,那他也不需要手下留情了。
他會將一切真相都如實告訴警方,讓警方將她們抓起來!
警察聽了雙方的訴說,一時間分不清誰對誰錯:
“好了好了,都彆吵了,都跟我們回警局去吧,到警局再慢慢說!”
王二海對此,自然是樂意至極。
去警局處理這矛盾,肯定比讓劉美琪和鄧翠花在自家公司大門口大吵大鬨,要好很多,至少這對山海地產的形象而言,也算是一種及時止損。
“好好!我都聽警察同誌你們的!”
劉美琪有些心虛:
“媽,要不咱彆鬨了吧。”
鄧翠花卻說:
“你彆怕,有媽在,媽知道怎麼弄!媽又不是沒見過警察!”
鄧翠花依舊是那麼自信滿滿。
她說的是大實話,她確實知道怎麼弄。
以前她把劉善水逼急了,劉善水非要離婚不可,兩人大吵大鬨,最後鬨到報警的地步,等到了鄉鎮派出所,劉善水最後卻隻能灰頭土臉回來,很長一段時間不再提離婚的事情。
鄧翠花治理男人,都已經治出心得來了呢!
她會怕一個年輕她二十多歲的王二海?
雙方被帶到縣城公安局,警方將他們雙方分開進行調查詢問。
王二海將事情的來龍去脈,詳詳細細交代一遍,還將離婚證,打孩子的醫藥單子,支付劉美琪分手費的記錄,統統拿出來給警方看。
負責處理這事的是一個姓張的小隊長。
張隊長很快就調查清楚了真相。
然而,張隊長並沒有同意王二海提出的要求。
王二海的要求是,鄧翠花和劉美琪已經嚴重影響到他的個人生活和公司經營,這已經算是觸犯法律了,應該將她們拘留起來!
張隊長卻說,這屬於民事糾紛,還達不到拘留的程度,畢竟人家拉橫幅並沒進你公司破壞財務,你說人家拉的橫幅黑白顛倒,那應該去法院起訴她們誹謗,隻有誹謗罪成立了,才能對他們進行處罰,所以,最好還是雙方坐下來好好談談,能私了就私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然警方也沒辦法。
王二海聽到這回答,直接就鬱悶了。
人家警方也沒偏袒誰,按照正常流程走,確實是這樣。
民事糾紛,警方最多隻能勸解,居中調和。
不可能動不動就將彆人拘留。
除非你是縣長或者縣委書記,隻可惜你不是,你隻是個小小的民營公司的小老板。
鄧翠花的訴求,也是要將王二海拘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