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隊長對她解釋,這事隻能調解,不能拘留。
鄧翠花當即就不乾了:
“什麼?你們怎麼做警察的!竟然幫著王二海那渣男來欺負我們母女倆!是不是看我倆是弱女子,就覺得好欺負?還是說王二海他給了你們錢,你們收了紅包,這才偏袒他!”
鄧翠花這一開口,就咄咄逼人,各種無端揣測。
“鄧翠花女士,請你不要亂說話,你對王二海亂說話,那是糾紛,你對警方亂說話,那可就是尋釁滋事!再說了,我們並不是不幫你們解決矛盾糾紛,我們一直在儘力,希望能得到一個你們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張隊長以為,隻要這麼一說,就能讓鄧翠花收斂一些。
然而,鄧翠花卻絲毫不懼:
“尋釁滋事就尋釁滋事,你們愛怎麼判我就怎麼判吧,真以為我怕你們啊!我今天把話擺著,你們要是不懲罰王二海那混蛋,我直接在你們警局撞牆自殺!我把事情鬨大,我死在這裡,看你們怎麼處理!”
“鄧翠花女士,我警告你,不要威脅我們警方!”
張隊長嚴肅著臉,很是不悅。
他們警方辦案,自有自己的程序。
哪容得著彆人這樣以威脅的方式來乾擾辦案程序?
鄧翠花這女人,簡直不可理喻,不知天高地厚!
得虧是張隊長這個脾氣沉穩的老警員來處理這事,要是換個脾氣暴躁點的警察來處理這事,估計早就給鄧翠花安排上一個尋釁滋事的罪名了。
少說也得給她拘留個三五天!
張隊長還算是比較人性化的,並沒有因為鄧翠花的無理取鬨,就將她拘留。
因為張隊長知道,一個小小的拘留處罰,對警方而言,隻不過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可對普通民眾而言,那可是要記錄進檔案的,會對彆人的人生形成重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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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以後子女考公,就有很大的影響。
麵對張隊長發出的警告,鄧翠花卻依舊絲毫不懼:
“我沒有威脅你們,我隻是實話實說而已!真以為我不敢自殺啊?我都已經不知道自殺過多少回了!你們要拘留我,可以!但最好彆放我出來!隻要放我出來,我就拿瓶百草枯,來你們警察局麵前,當場喝下去,我看你們怎麼處理!”
張隊長聽到鄧翠花這無理取鬨的話,脾氣再好,也會氣到臉黑。
“你真是個瘋女人!我都說了會幫你處理,你亂叫什麼!又不是說不處理!”
鄧翠花卻說:
“沒錯,我就是個瘋女人!我瘋起來,連我自己都怕!你們要是不怕,就來弄我一下試試!我今天把話放這裡了,要是王二海那個渣男得不到應有的處罰!你們這些做警察的,後果自負!”
張隊長聞言,已經忍無可忍了。
“將她抓起來,尋釁滋事跑不了了!”
可這時,另一個警員,跑過來說道:
“張隊長,我剛調查了鄧翠花的個人信息,發現她曾看過精神科醫生,服用過精神類處方藥,這事恐怕不好辦啊……”
張隊長聞言,當即頭都大了!
警察辦案,最怕的不是嘴硬的,也不是狡猾的,更不是無理取鬨的,而是精神病!
因為精神病犯點小事,你根本拿他們沒辦法!
法律根本就沒法懲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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