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後,她重回亭中,將回收造紙法放在桌上,餘時章率先拿起觀看。
沈箏看向第五探微,“第五主簿,對於此事,本官還有一個想法,希望能與造紙作坊共同實行。”
第五探微放下草紙,點頭。
沈箏說道:“既作坊有了回收造紙法,那便需要大量回收廢紙。本官欲在同安書肆當中,實施一則名為‘以舊換新,回收從優購’的政策。”
餘時章聞言放下紙,想看看沈箏到底是怎麼長的。
第五探微眸子一亮,“您意思是,書肆可回收廢紙,且對於帶著廢紙前來購買紙張之人,還有額外優惠?”
如此一來,新紙價格便又往下壓了一壓,但作坊卻並未讓利,而是還得到了廢紙。
對雙方來說,這都是個互惠互利的好法子!
沈箏點頭,伸出手來,“可願與書肆合作,回收紙張重造?”
第五探微將手放入她手心,目光堅定,“屬下願意。”
二人相視一笑。
餘時章適時開口,“那還等啥,剛好本伯在在這兒,簽契書吧。”
最終,耗時小半個時辰的契書寫明:
一——第五家造紙坊將以成本價向同安印坊供應紙張,權當從沈箏手中買入“石膏造紙法”,以此為價。
二——第五家造紙坊製造出來的“石膏紙”,隻能在同安書肆當中售賣,且淨利不超過半成。
三——同安書肆負責回收廢紙,製定優惠售賣新紙,但其價格不得低於重新造紙成本,具體在往後回收造紙成功時,再做商討。
最後,便是需補充之處,則需沈箏本人出麵,落章方才生效。
餘時章為中間人,契書一式三份,沈箏一份,第五探微一份,餘時章一份。
第五探微將契書收入懷中,起身告辭:“聽聞大人近來繁忙,屬下便不叨擾了。屬下回去便給家中去信,不日便會有結果。”
沈箏起身相送,二人走到門口時,她開口問道:“第五主簿,上次托你尋來的那些礦石,不知可有法子再弄來一些?”
近來屢屢失敗,讓沈箏不由得開始懷疑,印坊那些存貨還夠用嗎?
且玻璃燒出來後,她可不止要吹拉彈做器皿。
待做鏡片之時,被浪費的玻璃......還多著呢。
第五探微止住腳步,笑道:“大人要多少有多少,屬下回去便命人再各送十石過來如何?”
“用不著用不著。”沈箏搖頭,“白砂多些便可,其他幾石都用不完。”
送走第五探微後,沈箏回房換下官袍,重新穿上了自己的“打工服”前往印坊。
玻璃啊玻璃。
真是讓她歇一會兒都覺得罪惡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