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才緩和不過數秒,隨著兩陣乾脆地“哢哢”聲後,我的心情又再度沉重起來。
繼第一次被人用槍指著後,我第一次戴手銬的經曆,亦是隨之發生……
在被帶上警車以前,我依據自己所掌握的那些法律知識,快速搜索著自己可能觸犯的相關條款。
思來想去之後,我意識到或許就隻有“攜帶管製刀具”這一條而已。
慶幸的是,我的“情節”並不嚴重,尚未涉及刑法。
頂多就是沒收加批評教育而已。
額外說一句,在我看過的諸多書籍中,法律一類的,占了很大的比例。
這也是為什麼,我總會對那些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和武器,心存畏懼的原因。
心念及此,我沉重的心情亦是很快便得到了些許放鬆。以至於在我坐到警車的後排座椅上時,竟不禁笑了出來。
“啪!”那個年輕些的警察“哥哥”,一巴掌便乎在了我的臉上。橫眉質問道:“你他媽的笑什麼笑?”
什麼是人間正道?這一巴掌就是。
彆跟我提什麼人權高貴、文明執法。
獲得“文明”對待的前提,首先你得是個“人”。
在兩位“執法者”的眼裡,我可能隻是一個以暴力手段脅迫兩位在校少女“睡覺”的“畜生”!
我的笑容,是對法律的蔑視。
這一巴掌,代表法律的尊嚴。
雖然當時的我,尚沒有如此高的覺悟。但我的眼神,也隨著臉上傳來的“火辣”感覺,而瞬間“清澈”了許多。
我無辜地看著警察哥哥的眼睛,用極為乖巧地語氣問訊道:“你為什麼打我呀?”
恰在這時,那位中年警察“叔叔”,拉開了副駕駛的門,讓丁祥坐了進去。看了看與我並排坐在後麵,正一臉怒容的警察“哥哥”,沉聲說道:“放鬆點吧,我剛才問那兩個女孩了,不是什麼大案子。都是自願的!”
“操!”哥哥罵了一句,便不再言語。自顧自地擺弄起,那把剛從我這兒“繳獲”的“狗腿刀”來。
事已至此,再糾結為何被打,早已無任何意義。還是要把精力放在如何脫身上才對。
在警察叔叔駕車去往派出所的途中,我突然自作聰明道:“我大舅是xx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董事長。”
當我真正步入社會以後,再回想此事時,才深刻地意識到,自己當初一定是遇到了好的警察!
否則的話,事情隻會因為我的自作聰明,變得更加複雜。
當我自報家門時,倆人皆未搭茬,徒留我一人尷尬。
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試圖利用家人的“名望”自救。
當然,那也是最後一次。
采集筆錄時,我和丁祥分彆被帶到了兩個房間。
確認身份時,警察叔叔詳細追問了我與丁祥相識的過往,以及共同好友的名字一類。特彆是在我說了自己是一中的學生後,他更是讓我接連報出了好多老師的姓名。
再與丁祥的回答做了一番詳細的對比後,方才對我說了這麼一句話:“記住,救你倆的,除了你們的學生身份之外,與其他任何人和事都無關係!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現在的身份,多乾點學生該乾的事!彆年紀輕輕就不學好,在社會上瞎混。不信的話,派出所將隨時歡迎你的再次光臨!到那時,我們可就不會是這個態度了!”
他指了指那副在車上便已給我打開,此刻正放在桌子上的手銬。又指了指我旁邊那把焊在地上的,寒氣逼人的“鐵凳子”,一臉嚴肅地對我告誡道:“千萬彆等到某天,帶上這個,坐在那裡時,才想到後悔。一切就晚了!”
我是一個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