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那個所謂我“最愛”的荷蘭隊裡,我其實連一個球星的名字都叫不出來。
但卻並不影響,我對“它”愛的深沉。
我愛“它”的原因,隻是因為在一本叫做《足球周刊》的雜誌裡,看到過一次關於這支球隊的報道。
通篇文字,緊扣標題——“無冕之王”
那是我第一次讀到這個詞。
在與其“初識”的瞬間,我便深深地迷戀上了這個詞所散發出來的,那股帶有濃濃悲情色彩的浪漫英雄主義。
如果“遺憾”有層次高低之分,那麼處於頂端的,一定是“無冕之王”這四個字。
如果非要給“無冕之王”換種說法,那也隻能是“遺憾”。
所以,自始至終令我所著迷的,或許是“遺憾”二字。
就像諸葛亮的“出師未捷身先死”。
我非常想看那場比賽。
可自從我家有了電視起,“它”就隻能在媽媽的房間裡。
我永遠都沒有觀看的權利。
即便是看了,也隻能是趁她不在家的時候,一個人“偷看”。
她總是像防賊一樣防著我,所以我從小就不想回家。
像這種在淩晨才開始的比賽,更是在媽媽的家中,永遠都彆想實現的“夢幻”。
“彆哭了,你家在哪?我去找你!”
聽見我乾脆的回答,於白立刻轉悲為喜道:“還是我打車去接你吧哥!”
隨便找了一個借口後,我便離開了“牢籠”,坐在了奔向“自由”的出租車裡。
剛一在副駕駛落座,於白便拍了拍身邊的一袋子啤酒,笑著對我提議道:“哥,我想喝酒。晚上你陪我喝點酒唄!”
我深知自己的酒量。
既怕會耽誤晚上的球賽,又不好意思說自己的酒量太菜。正遲疑間,我忽然就想到了婷婷,那個總是會替我擋酒的女孩。
那時的婷婷,還是我的“白癡”妹妹。
我這兩個加起來得有八百個“心眼”的妹妹之間,關係一直都還不錯。
“我給你婷婷姐打個電話,看她晚上能出來不。要是可以的話,讓她陪你喝吧!我一喝酒就想睡覺,怕耽誤了晚上的球賽。”
說著,我也不待於白同意,便撥通了婷婷的電話。稟明原委後,立刻便獲得了後者的同意。
當時的我,並未多想。
隻當於白是真的害怕,需要人陪。而我恰好又缺一個看球賽的地方,大家各取所需而已。
想著左右都是“陪伴”,再多叫一個和於白關係“親密”的姐妹一起,更應該是好事一樁才對。
所以車子在婷婷家樓下等待的過程中,於白忽然用牙齒開啟一瓶啤酒,自顧自地“暢飲”起來時,我隻當她是真的饞酒了所致。
而當接到婷婷後,車子重新發動的瞬間,於白突然搖下車窗,將那喝剩半瓶的啤酒,猛地丟了出去,酒瓶稀碎的聲音,從車窗外飄來時,我隻當她是不勝酒力,在酒精的“裹挾”下,難免有些衝動罷了。
事實上,是我整理這段回憶的現在,結合著前後所發生的一切,才真正理解了於白的目的與心理。
那一晚,她是想與我“酒後亂性”。要抓住我的“空窗期”,對我“趁虛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