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婷婷說出最真的夢想時,我便有一個強烈的預感,未來某一天,我可能真的會成為一個作家。
在“逃跑”的第一天,我也曾在“事兒”後摟著她說:“放心吧老婆,我有一萬種方式可以養得起你!”
但我養她的方式裡,應該不包括來爺爺這裡“混飯”這一項才對!
這個永遠對我無底線寵愛的老頭,應該像我上一次“離家出走”一樣,早在媽媽那裡知道了一切。不同的是,這一次的他,選擇了無條件地支持。
剛吃過飯,爺爺便“翹”了班,帶著婷婷與我,回到了奶奶家。
剛一進門,便對著奶奶說出了,要把“下房”騰出來,給我和婷婷暫住的決定。
那是我記憶裡,爺爺第一次向他一向畏懼的奶奶,提出如此“逆反”的想法。
奶奶也見過婷婷,對她很是喜歡。
但奶奶沒有錢。
所以她的喜歡,隻能停留在“表麵”。
當她聽見爺爺那荒唐的“構思”時,嘴巴張得老大。盯著爺爺看了好半晌,卻愣是一句話都沒有說出來。
我與婷婷坐在小屋的炕上,聽著爺爺奶奶的談話,心中是一團亂麻!
捫心自問,我真的沒有想過結婚。
不是我不想娶婷婷,是我無法在前途一片渺茫的情況下,就這樣草率地決定了人生的大事。
而且才過了三天,我就已經有些想不起來,自己當初到底是為什麼要帶著婷婷離開的了。
“難道我所謂的‘拯救’,就是帶著她住到那間牆皮斑駁、四處都是蛛網的‘倉房’裡邊嗎?”
就算,那裡曾裝載了我的童年。但關於那裡的一切記憶,卻全都是痛苦的。
而且,我已經是一個住過了“豪宅”的人啊!雖然,我從來沒有將那座“豪宅”,與“家”劃過等號。
可那並不代表,我不喜歡那種看起來很奢華的生活。
就算那“奢華”,是給彆人看的!
與二老打過招呼後,婷婷便隻是緊緊地貼在我的身後,不發一言。
從跟著我的那天起,她便將一切全都交給了我。
作為她最“崇拜”的人,我就是她的“主心骨”。
隻要能跟我在一起,她便篤定她的未來,一定會一片光明。
“‘光明’?那個不足三十平米的房間,唯一兩扇朝南的窗戶,還被‘正屋’完全遮掩。在那個隻有‘黃昏’與‘夜晚’的屋子裡,我他媽的拿什麼去談‘光明’?!”
正胡思亂想間,那兩位老人不知何時已終止了談話。
很明顯,在我消失後不久,媽媽不僅聯係了爺爺,還聯係了奶奶,或者更多的人。
這個專橫的女人,我的一生之“敵”。
她總是以切斷我所有後路的方式,逼著我對她“俯首”。
作為一個母親,我知道她是愛我的。隻是她的母愛,太過“武斷”。而我這個兒子,又太過叛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