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決絕地選擇了“自由”,才觸及了道德裡的“辜負”。
如果“自由”的選擇沒有錯,那“辜負”就該心安理得!
可扞衛自由的我,卻又不願給我的女人自由。
我拚死守護的領地,當然隻是為了繁衍自己的子嗣!
這有錯嗎?
動物皆如是!
人,就不是動物了嗎?
還是說,這樣的事情,隻能做,不能說?
我最受不了的,是我和小狼要“偷偷”的同時,紅雷卻仍然可以與小狼明目張膽地約會。
全校都知道,小狼曾是我跡天涯的女人。
我倆“複合”之後,身邊諸如大帝、丁祥、吳鑫等人,也第一時間得到了消息。
那時的我,雖已不在一中。
但一中裡,卻依然滿是關於我的傳說。
因為我被“開除”以後,始終沒能再出現一個人,替代我的“地位”。
再過沒幾年,隨著校園“警務站”的成立,以及“民警”的進駐,大家也都變得“聰明”起來。
而我,也就成了一中最後的“虎逼”。
所以,當某位熱心人,看見重回我跡天涯懷抱的女人,正和另一個男人肩並肩地走在某小區裡時,立刻就給我報了信。
那是一個周末,我剛從寶泉嶺回來。又剛因為“偷偷”一事,與小狼發生過激烈到不歡而散的爭吵。
正猶豫著要不要主動找她道個歉什麼的時候,忽然聽見此事,我便隻有一句回複:“叫幾個人,等我!”
當時的我,雖然因為阿坤的原因,與大帝再次取得了聯係。
但有著他背著我“崩錢”一事的隔閡,我卻不願再像曾經那樣,與其來往過密了。
於是身邊不能沒有“兄弟”的我,便又開始“帶著”丁祥玩起來。
彼時的我,又恰巧剛替他的“綠帽處境”,大打出手過一番。
得知也要為我去“捉奸”後,他難免比旁人更加興奮。
有著豐富“堵人”經驗的我,與從各處趕到的七八名“打手”彙合後,並沒進行無意義的搜尋,而是在小狼家的樓下,選擇了守株待兔。
當那對兒嚴格意義上的“正牌”情侶,出現在我們眼中時,小狼的懷裡,還抱著一隻“巴哥幼犬”。
觸目可及的,便恰好是“狗男女”的畫麵。
時下的寵物市場,剛剛興起。
一隻“巴哥”幼犬的價格,足有五百大洋。
可以看得出來,家境一般的紅雷,還是在小狼的身上,下了血本的!
隻是不知他是否想要效仿,我與小狼那“一犬定情”的曾經。
不過那時的那隻“小白”,則明顯要比眼前這隻巴哥的“血統”,低矮了許多。
在“資本”的加持下,連“狗”都被分成了三六九等。
還想單純地憑著會“舔”的本事,已經很難再輕易地“虜獲”到一位主人的“芳心”。
狗狗“價值”上的完敗,使我原本高漲的怒火,立時有些泄氣。
明明“優勢”在我的對壘,迎麵走過去的腳步,卻稍顯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