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想,這個完全出自於我的“任性”的旅途,真的是荒唐至極!
每每聊起此事,媽媽都會無限感慨道:“你說我那時候膽多大?一共沒開過幾次車的選手,就敢上高速,還開的那麼快!要不是我開著車睡著的時候,你們叫了我一下的話,你還報道個屁了報道!咱娘倆早就去閻王爺那報道了!”
每一次,我都會笑著提醒道:“不光咱娘倆,還把你那個司機也連累了!不過那是你非要開的,我們可不敢攔著!”
她會對我怒斥道:“你他媽還舔臉笑呢!不都是為了你嗎?我怕開的太晚了那小夥子會累,想著趁白天時換換手,然後我還不放心你,隻能自己上了唄!”
隨後,她又會歎息一聲,自責道:“那小夥子沒比你大幾歲,當時還沒結婚呢!幸虧沒出事,不然咱得造多大的孽!”
不管怎麼說,我們還是安全抵達。
包子沒有出來。
我與媽媽還有她的司機,便於我當時所在的中隊附近,隨便找了個賓館住下。
一夜無話。
隔日一早,我一個人開車回去收拾行李時,剛一進院,便看見了早已停在院子裡的“小黃”。
ini和它的主人一起,曾陪了我近一年之久。
其實我沒什麼要帶走的東西。
當兵之後,我幾乎沒再買過製服以外的衣物。
再將那些本就不多的私人用品,丟的丟,送的送之後,剩下的,還不夠裝滿一個迷彩包的。
走的時候才發現,我用儘一年時間,竟沒有交下任何朋友。
這挺好的。
既然天下無不散之宴席,又何必那許多,沒有必要的糾纏?
話雖如此,但出於禮貌,我還是在去支隊乾部科辦理檔案交接手續前,與每個在場的人,一一做了番簡單地道彆。
“苟富貴,勿相忘”一類的話,自然是道彆的主題。
猶記得第一次見到這六個字時,是在初中的那本畢業同學錄上。
留言者的名字,我卻早已忘了個乾淨。
我的人生,就是一個告彆的過程。
每一次告彆,我都會流淚。
因為每一段旅途,我都是傾情相陪。
淚,便是真情的宣泄。
可告彆的次數多了,我便早習慣了“宣泄”後的“遺忘”。
開車經過門崗時,站崗的那位班長,給我敬了一個標準的軍禮。
笑著回以鳴笛示意後,一腳油門,塵土飛揚。
可以敬禮與回禮的身份,挺帥的。
隻有對這個身份的喜歡,無需任何人的認可。
時間很緊。
我連飯都未及與包子吃上一口,便踏上了去往省城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