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嬌嬌的連連稱讚中,我最鐘意的那一句是:“你真是一個瘋狂的男人。你的這種瘋狂,一定會令許多女孩子著迷吧!”
可就在我回味著之前的“發生”,逐漸迷失在她的讚美裡,伺機著要“梅開二度”之時,她卻突然從我的懷抱裡掙脫,並迅速地穿好了衣服。
無論反應不及的我,怎樣苦苦挽留,她都要執意離開。
理由是:“我不能讓那個對我特彆好的‘女孩’傷心。她肯放我出來見你,其實已經猜到了咱倆會發生這些。不會夜不歸宿,是我給她唯一的承諾。”
是的,與“某某”分手後,嬌嬌又接受了一個“女孩”的追求。
在那個傳統與新潮並存的時代,她卻早早便與我坦誠了一切。
成年後的我倆,除了那些早已記不清具體內容的“過往”外,更多的,當然是在聊一些“成人”的話題。
她說:“其實兩個女生談戀愛的話,對扮演‘男人’的那一個來說,是很不公平的。因為可以繼續當‘女人’的那個,最後往往還是會嫁給一個真正的男人。”
她還說:“和女人待的久了,也會懷念男人的感覺。”
所以,其實從故事的一開始我便知道,那個“獵物”,一直是我。
西餐,啤酒,ktv。
接吻,上床,泡泡浴。
後來的後來,我又用這套泡妞的“標準化”流程,搞定了無數女人。
細想下來,真相應該是那無數女人,搞定了我才對。
因為在一段關係裡出錢又“出力”的那個人,才更像是“被搞定”的那一個。
不是嗎?
兩天一夜的舟車勞頓,再加上“春宵”難舍的一響貪歡後,我很快便沉沉地睡去。
似乎從剛一記事起,我便養著成了這樣一個習慣——在每一個將要獨自麵對的夜晚,都要想儘一切辦法,把自己折騰到筋疲力竭才好。
因為隻有這樣,我才能抵抗孤夜的寂寞,順利入眠。
大夢一場,再醒來時,已是早晨八點。
而我的那趟航班,是早晨七點半起飛。
夢的太深,鬨鐘失效。
得知此消息的媽媽,不但很反常的沒有罵我,還一個勁兒地自責道:“哎!我就不該著急回來!應該在那再陪你一天的。明知道你累了那麼多天,肯定會睡懶覺,要是由我來催你起床,就不會出這樣的事兒了!”
犯的錯誤多了,我早有了一萬種糾正錯誤的辦法。
無論怎樣,捶胸頓足一類的弱者行為,終不可取。
所以麵對媽媽的“溫善”,我也並沒有陷入到無用的自責當中,隻是說了句“沒事,我能搞定”後,便按照原有的計劃,叫了一輛出租車,朝著機場趕去。
條條大路通羅馬。就算不能直達,我還是可以轉乘嘛!
隻要終點不變,多繞幾個圈什麼的,並沒有什麼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