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破武已經先控製起整個護軍侯府,隻是將其在原地看押,並沒有抓入大牢。
從第一個家丁說是護君侯指使,就能看出來,這件事並不簡單,有八成可能就不是護君侯乾的。
殺欽差?他以為一個侯爺的爵位就是免死金牌?
曆史上,哪怕是以一個國家的曆史為例,殺皇帝的次數,要比殺欽差的次數要多。
不是皇帝好殺,而是欽差殺了,還會有下一個欽差,並且是一定會查明真相。
殺皇帝,皇帝死了,朝廷都忙於皇權交接,以及穩固國家,其次才是追查凶手。
能做到侯爺,哪怕是世襲的侯爺,也不可能是泛泛之輩,再蠢也不可能讓人知道是護君侯乾的。
再說,護君侯完全沒有動機。
從頭到尾,護君侯也沒有說不允許官員、百姓決堤水淹牡丹田。
去見侯爺的人都是被打發離開,就連全有換也一樣,根本見不到護君侯。
單這一點,護君侯就有很多可操作的地方,比如是下人沒有通報此事,他也是無辜之人,最後也不過是嚴懲侯府管家。
就算是護君侯不讓決堤,那又怎麼了?
在阻礙決堤犯的小錯,還是殺欽差的大罪麵前,孰輕孰重還用選嗎?
如果是前者,最多隻是受到朝廷的批評,以及收回一些田產或權利。
如果是後者……
所以,我猜測,估計不是護君侯乾的,應該是與護君侯有仇之人的嫁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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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破武還在查,她在奏書上立下軍令狀,半個月內必破此案。
不是,她是太閒了嗎?誰要她立下軍令狀?
……
六月十六日。
赤昭國派來的使團到了京城,名義上是為了兩國友好過來協商諸多事宜,以及兩國商販互通。
實際上,是想要回因“過失殺人”被關在刑部大牢的赤昭國皇子——火玄淩。
我會給赤昭國火玄淩?一個沐兮襲香就讓南封國抵抗減弱三分,火玄淩至少能勸降大半赤昭國將領。
他是我對赤昭國開戰的借口,是我對付赤昭國的神兵利器,讓赤昭國帶他離開是不可能的。
晚上的宴會上,百官與赤昭國使團相處得“其樂融融”,“一點”也沒有針鋒相對。
赤昭國的使團一直旁敲側擊的詢問火玄淩的事,最後也忍不了直接開口詢問。
“陛下,我們奉命吾皇來要回火玄淩,還望陛下能成全。”
我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其實我的“酒”是清水,主要是酒這個東西我實在感覺不到有什麼用?少喝或者不喝反而能保持清醒,應付朝中的各類奏書。
我用遺憾的語氣說“唉!我雖有此意,但火玄淩好歹是我半個伊國人,我與他雖是初識,卻是有些血緣關係。”
有血緣關係還真不是我吹牛,五國兩三百年的聯姻,皇室血緣這東西早就“竄”了,基本你中有我,我隻有你。
隨後,朝廷文官與赤昭國使團進行了深入交流。
從兩國淵源追溯到上古時期,從國法禮儀說到同族互助。
在這方麵,伊國的百官基本是獲得壓倒性勝利——口舌上的勝利。
赤昭國來的人就少,要比吵架那是不可能贏。
最後,我帶著愉快的心情中離開了宴會。
不過,赤昭國似乎不打算就此離開,還用其他借口停留在京城一些時日。
他們要停留更好,我看看能不能從使團裡挖一些牆角。
同時,我告訴刑部尚書,他能活到什麼時候我不知道,但如果火玄淩在刑部大牢死了,那他就得下去陪火玄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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