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碰瓷樂此不疲,出了事就想少訛詐些錢,解決的速度快一拍兩散,不等著警隊的人來就提前撤退了。
這樣,就不能接著在警隊留案底了,被訛詐的人因為掏錢不多也就認了。
這樣的碰瓷者,在萬家鎮有名的就有十幾個,郡守也看出了蹊蹺,此前也給女皇上書過。
這次,一個汽車司機在繁忙的路口等著彆的車輛過,他啟動汽車的時候,老者從車的側旁竄過來,一下子倒在他的車輛前麵。
偏巧司機是個近視眼,還沒有戴眼鏡,沒有看清老者倒地,就這麼壓過去了。
老者被當場壓死,雖然司機並非故意,也有人看老者是突然竄出的,屬於碰瓷行為。老者還有碰瓷的前科,可老者的家屬不乾了,不讓司機走,就讓他賠幾十個金幣。
司機也不富裕,如果按照最低的人命賠償標準,就賠五個金幣。
可他家家屬死活不同意,因為人是你壓死的,不賠四五十個都不行。
郡守一看是死了人了,死了人賠償是肯定的,這種情況賠多少錢?因為不好劃分責任,但死了人肯定賠一大筆錢,多少數量他也拿不準,詢問女皇該如何處理。
“這個是屬於自己找死,根本就怨不得司機,老者有碰瓷訛詐的經曆,已經超過三次了,這一次是算他倒黴,死了就白死了。如果判司機賠償他家人,隻會助長這種歪風邪氣。”
“以後立個規矩,凡是司機在出了交通事故以後,必須去警隊報案,哪怕賠一個銀幣或者是銅板,也記錄出事故的人的一切信息,記錄在案以後,賠不賠錢還在其次。一旦碰瓷者成功碰瓷三次,就屬於訛詐成功了三次了。”
“接著出了交通事故,即使是司機故意壓死碰瓷者的,也不需要賠錢。”
“車輛因為躲避行人,撞樹了撞人了,或者掉溝裡了,都是碰瓷者賠錢,沒有錢就蹲大獄。”
長纓在大德國跟著女皇日久,首先得到了女皇明辨是非的第一印象,她又學習了大德國的幾種法律法規,深深感到人在案件判斷方麵,都沒有女皇判斷的清晰。
就一個母豬咬死人,就他看來,一次就咬死了三個人,說什麼也是豬的主人有重大過錯。
可是,女皇剖析起了是頭頭是道,你進入人家豬圈就是你的過錯,被老母豬咬死了是豬的事情,和豬的主人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除非是主人指揮豬乾的。
碰瓷的事情,在南羌國的京城也有,那些無賴總是冤枉好人賠錢,官府沒法禁止。
碰瓷甚至形成了產業,有些官員或者衙役護著,司機或者駕車的打官司,往往就是賠錢。如果推廣了大德國女皇的辦法,碰瓷者將死傷殆儘,不死的自己承擔責任就更好了。
這天,突發了一個誤食河豚魚中毒案,因為和偷盜有關係,又牽扯死了個老年男女和一個男孩,大理寺請女皇陛下決斷。
一個在街上蹬三輪送貨的,看今天賺的錢比較多,家裡老娘饞河豚魚吃了,早就想買一條打牙祭了,此前河豚魚太貴不舍得買。
現在,西族人打魚打的河豚魚多了,河豚魚的價格也比之前下降了,就買了一條二斤多的。
他把魚掛在車把上,打算給別人送最後一單貨,就可以回家了。
他抱著貨物給商家送進去了店裡,順便和掌櫃的交代了幾句,接了這次送貨的幾個銅板就出來了。可是,他掛在車把上的河豚魚不見了。
這一下把他嚇夠嗆,河豚魚是有劇毒的,經常發生被誤食中毒的事情。此前河豚魚因為捕撈的太少,許多平民百姓很少見過,團江裡四十多種魚蝦,不打魚的對這些魚都認不全。
如果是不認識河豚的,在吃之前不知道怎麼收拾,當成鯉魚鯰魚給燉了,不吃死人才怪。
他找了一圈沒有,也不像是被貓狗叼走的,就呼喊了起來。
管治安的聽了他喊叫也過來了,了解到了是河豚丟失了,這事可是很嚴重的,馬上用喇叭喊了起來,就希望偷走河豚魚的能聽到,不送回來也沒關係,千萬彆吃了。
偷走河豚魚的是個婦女領著個男孩,母子路過此地,男孩的母親看到了車把上掛著的河豚魚很新鮮,個頭也很大,足夠一家人吃一頓了。
她們母子並不認識這種魚,看左右沒有人注意,就摘下了快速離去。
母子住的比較遠,這裡用喇叭喊她們也聽不到,回家就燉上了。
她家裡還有公公婆婆,一家人也不認識這魚,看兒媳拿回來了魚不小,長得也挺好看,燉了也香氣四溢,就歡天喜地的把魚吃掉了。因為滋味太好,連魚湯都吃乾淨了。
一家人毒發,馬上就送進了醫院,婦女不愛吃魚,她吃的最少中毒輕微,公婆和兒子經過搶救也沒有救回來,都被毒死了。
婦女一家五口,丈夫是在萬家鎮乾活的,除了兩口子其餘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