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州市第一法院
被告律師:這是誣陷,這都是偽造的。
原告律師:被告律師,這是我們在京州市公安局進行鑒定的。
難道你認為京州市公安局在這次鑒定,也存在違規行為嗎?
被告律師:這。
法官,我們申請休庭。
沒辦法,為了幫助被告一方,法官隻能同意。
法官:同意,現在休庭一個小時。
回到休息室之後,被告幾個人的家長都炸鍋了。
家長a:不是說好了對方沒有證據嗎?
現在是什麼情況啊?
家長b:對啊,為什麼對方手裡會有視頻證據。
家長c:律師,我現在想問一下,我們現在有什麼樣的解決方法。
律師:我們要做好最壞的打算,以他們犯罪年齡是未成年,來申請不要進監獄。
家長a:什麼,不是能保證無罪釋放嗎?
家長b:是啊。
律師:關鍵現在的問題就在於,人家有那個視頻證據,而且是京州市公安局鑒定的,難道我要說京州市公安局鑒定的也存在差錯嗎?
而且你們不是說沒有相關的視頻證據嗎?
為什麼會出現在對方的手裡?
家長d:律師,那現在這樣的我們最好的辦法怎麼處理啊?
律師:雖然對方有板上釘釘的證據,但是他的界定在於法官,如果法官以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來判定他們就要可能以十年刑期來判定,甚至還有可以判定巨額罰款。
家長a:什麼?
家長c:律師,那如果以未成年定罪呢?
律師:那就好辦了,進青少年監獄,加上一些罰款。
到時候你們可以以保外就醫,把你們的兒子保出來。
家長c:好吧,你們現在可以放心了,這場的法官就是我找的人,可花了我兩百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