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了?”
衛宏才剛剛從衛19返回衛18,他不會在衛19上休息,儘管在衛19上睡覺會舒服一點,可作為船長必須跟隨漁船,而不是在綜合補給運輸船上,也幸好他還沒有進入船艙,不然的話他早就關閉對講機,也就無法通過對講機找到他:“令叔,是有什麼事情嗎?”
“有一個求救信號。”
衛令不敢做主,這種事情最好是請示一下船隊主人最好:“是緊急求救信號。”
“你等一下,我現在就上去駕駛艙。”
衛宏不敢大意,在海上雖然不常遇到,可也不是沒有,他需要進一步的確認情況:“我確認一下再說。”
沒有什麼好說的。
在海上遇到緊急求救信號,最大的可能就是有船員出現問題,遇險的可能性極高。
生活在海邊的人,這種事情並不新鮮,彆的且不說,他們縣的漁政部門巡邏隊,或是執法隊,就經常接到海上求援,有其他籍的船員在經過他們縣海域之時,發現事故,例如說船員滲漏,或是船上有船員受傷等等。
大型的船員速度較慢,而且他們縣裡也沒有深水港碼頭,這個時候大型的船員也隻能通過電台來求援,無法直接靠過去,最多也就是開到距離他們縣裡比較近的海域裡,求援成功後,由漁政部門派出船員到外麵去救援,要是船員受傷,通過快艇小船將傷者接回岸上,這個時候岸上肯定也安排了救護車等待。
接到岸上之後,可以第一時間得到醫療救助。
反之!
如果是大型的船員出現問題,比如說船隻滲漏很嚴重,有沉沒的危險,那麼漁政部門會第一時間讓船隻上的人撤離,也就是做好安全防護,穿上救生衣第一時間跳海棄船。
漁政部門再派出船隻第一時間趕至船員出事的海域,將船員救上來。
生命至上。
一直都是本著這個原則。
每一年,他們縣裡的漁政部門,可有不少這種事情,通過媒體經常可以看到報道。
可那是靠近岸上的海域,如果是遠離岸上,處於遠海的海域呢?
救援是不可能及時的,因為距離太遠,哪怕是你第一時間發現求救信號,也可以接收到,也不可能第一時間得到救援,這個時候船隻就會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來求救,其中就有通過電台發現求救信號,希望附近有過往的船員,距離比較近,他們的求救可以在短時間之內得到緊急救援。
都是在海上討食。
誰也不確定下一次會不會輪到你。
所以,一般的船隻,發現求救信號,隻要條件允許,都會第一時間趕過去。
當然了,也有例外,比如說是小島國的船隻,就算是發現再緊急的求救信號,國內的船隻都不會過去求援,無關生命,也無關海上規則,就是單純的記恨小島國人,其中還有因為小島國人接收到國內船隻的求救,同樣也不會理會,憑什麼要救他們呢?
他們是私人船隻,又不是官方船隻,如果是官方船隻,本著人道主義求援還會趕過去,私人船隻怎麼選擇是他們的自由。
“小宏…”
衛海先一步到達駕駛艙接手衛18,自然是第一時間發現求救信號,隻是他也隻是先確認一下情況,也還沒有確認多少:“求救信號發現的位置,距離咱們大概有13海裡的樣子,船隻的話…”
“是咱們國內的船隻。”
衛宏隻掃了一眼,對準的是雷達圖,這麼近的距離,自然在雷達的覆蓋範圍之內,船隻在海上航行,都有一套識彆係統,本國的船隻都有,但也不是全部都有,一般情況下隻有大型的船隻才有,小型船隻沒有,中型船隻都有一些沒有:“是一艘大型的船隻,這裡是遠海,中型的船隻也不敢到這一帶海域來。”
“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