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老潘開口道:“法庭調查結束,下麵開始法庭辯論。”
周雲首先開始反擊對方的答辯。
“先刑後民原則隻是一個法律原則,沒有明確規定。”
“而且就算是先刑後民原則,那也必須得進行事實審查。”
“本案中,原告與被告之間是侵權關係,和敲詐勒索案並不是同一法律關係,因此不應適用先刑後民原則。”
就這麼簡單,兩個不一樣。
什麼情況下應該適用先刑後民原則,比如我們倆簽了合同,然後履行的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合同詐騙。
那在這個時候就要先刑後民,優先處理合同詐騙罪。
說完這個之後,周雲開始主要進行配偶權的闡述,這才是案件的關鍵。
從答辯中就能看出來,江啟銘同樣把這個作為了關鍵。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而配偶權便是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產生的權利,其應為身份權,身份權同樣是人身權利的一種。”
身份權,這是一個很多人不太好理解的權利,什麼是身份權,就是你基於某個身份而產生的權利。
某種意義上等同於人格權,但是又有所區彆。
舉個例子,身份權最核心也是法院一定認可的權利是什麼,是親屬權,也叫親權。
最簡單的,很容易就能想到的一個權利,撫養權。
這是權利嗎,當然是了。
你看那法院訴訟離婚的,很多都在搶孩子,那孩子能搶嗎?
當然不能搶了,能搶的是什麼,是撫養權。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條規定,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身份權利的保護,適用本法第一編、第五編和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人格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配偶權,在民法典第一編和第五編以及其他法律中確實沒有相關規定。”
“所以應當參照適用本編人格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基於此,配偶權也應當為絕對權,其經過法定公示之後便具有對世性!”
周雲的大概邏輯就是,首先民法典說了,基於婚姻家庭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人身權利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那配偶關係肯定也會產生一種權利,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誰也不能否認這種權利。
然後根據第一千零一條,這個權利沒有規定,那就可以參照人格權的保護。
人格權怎麼保護的,仔細想想,是絕對的保護,就是說任何人不能侵犯,隻要侵犯了你就可以讓對方賠償。
比如你的健康權,對方把你打傷了那就得賠錢。
所以規定說配偶權參照人格權保護,那也應該是這樣的保護方法,外人侵犯了配偶權就應該賠償。
對世性就是所謂的法言法語,你可以這麼理解,這個權利對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有效。
“被告在明知吳玉芳已經結婚的情況下,仍然與其發生婚外戀情。”
“其主觀上存在過錯,行為具有違法性,客觀上違背公序良俗,導致了原告夫妻感情破裂即將離婚,更導致原告出現了嚴重的精神障礙。”
“其行為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構成了侵權,理應進行賠償。”
這是周雲的一個推理邏輯,通過民法典的兩個規定來搭了一座橋。
民法典究竟支不支持配偶權,當初起草的時候對此有過解釋,現在暫時不應設立。
但是呢,因為法律具有滯後性嘛,天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所以又給留了一個小門。
就是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一條,給了一個可以額外解釋的機會。
沒有這一條,周雲就算說破大天也不行。
周雲的意見說完了,輪到江啟銘說自己的觀點了。
在場的大學生們都是法律專業的,剛剛聽著感覺都懂了,因為周雲的邏輯很清楚,而且講起來有點講段子的感覺。
配上他那些手勢動作,就聽著很有意思。
這會兒大家都看向了江啟銘,想知道他有什麼高見。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八十七條規定,損害賠償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而在本案中,被告作為婚姻糾紛中的第三人,原告是無權進行索賠的,現有的司法實踐中基本上不支持向第三人索賠。”
這確實是現實中很多法院不支持向通奸另一方索賠的理由。
等江啟銘說完,周雲開口道:“我認為這種理解和適用過於狹隘。”
“首先我們要明確,最高法的該司法解釋是基於什麼來規定的,是基於離婚糾紛,是要限定離婚糾紛中的賠償主體。”
“並沒有限製無過錯方依據其他法律關係向其他人主張侵權責任。”
“離婚作為一個特殊的民事程序,是解決夫妻雙方爭執的,不涉及對第三人的處理很正常。”
“但是在離婚之外,法律可沒說不能提起侵權之訴,法無禁止即可為。”
說到這裡,周雲看了看上麵的老潘,又道:
“這個司法解釋隻是說在離婚訴訟中,離婚損害賠償的賠償主體是過錯方,司法解釋並沒有擴大解釋,所以司法者也不應當擴大適用。”
“所以被告代理人,你的意思是要幫最高法做個解釋嗎?”
江啟銘被這一擊搞得有點暈,對方就相當於說,你是不是要自己造法。
雖然沒有臟話,但這話本身就攻擊性很強了。
但他一時半會卻想不到什麼犀利的反擊,隻能在那裡道:“審判長,對方進行人身攻擊。”
上麵的老潘就像是剛剛睡醒一樣,開口道:“原告代理人,警告一次,不要隨便攻擊。”
“還有要補充的嗎?”
周雲笑道:“還有一點,我想說一下,雖然在我國現有的審判實踐中很少有這種案例,但是,對該行為承擔責任,既具有法律意義,同樣具有現實意義!”
換句話說就是,現在對於通奸這類行為的懲罰太輕了,不能和小三索賠,那隻要不要臉隨便當小三。
沒有任何的其他代價。
這對嗎?這不對!!!
“如不對第三者插足破壞合法婚姻關係的行為進行貶斥和否定,既違背法律規定,也違反社會主義公序良俗,更和我們的核心價值觀嚴重相悖!”
江啟銘人都傻了,不是你在這說什麼呢,這都扯到什麼地步了!
眼見著周雲還要說下去,老潘忍不住開口道:“好了,其他的就不用說了,被告代理人還有補充的嗎?”
“沒了是吧,現在休庭。”
老潘是真的擔心周雲繼續說下去會出問題,這家夥膽子太大了。
周雲閉嘴,臉上露出了笑容,贏了,而且贏得很漂亮。
他剛剛那些總結當然不是瞎說,而是事實。
法律和現實是息息相關的,一個不好的判決可能帶來極其嚴重的影響。
他隻是把這個事挑明了而已……訟棍的經典手段,隻是這次用到了這裡。
旁聽席上,一群大學生左右看看,這簡直是絕殺好嘛。
這位江主任有點太弱了吧,根本不是對手,簡直被按在地上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