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市中院,還是熟悉的第三庭,伴隨著審判長法槌敲下,呂新豪的臉色頓時一片蒼白。
無期,而且認定惡勢力團夥之後,他的減刑會特彆困難,這些東西,他最近都已經知道了。
在開庭之後,宣判之前,房瑞峰又去見了一次,基本上把該說的情況都說了。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普通的罪犯,進監獄蹲兩年後就可以琢磨著申請減刑了。
但是惡勢力,老老實實待著吧,至少四年以後才行,然後審批更是麻煩,省監獄管理局,法院檢察院等等,都得同意,最後由法院做出減刑裁定才可以。
雖然猜到可能會被判無期,但是真的判下來,呂新豪還是無法接受。
他以前不太懂,或者說對法律沒有什麼敬畏,畢竟看那些電視劇什麼的,坐牢感覺也就那樣。
但是在看守所待了這麼長時間之後他真的怕了。
而且說實在的,看守所那地方真不是人待的,監獄需要勞動其實還好,看守所除了放風時間你就隻能在那房間裡待著。
能在那地方一直硬頂的人,都算是狠人。
隻要想想自己的未來,呂新豪都覺得恐懼。
呂德海臉色很差,他已經想好了,必須上訴,他覺得不公平!
那天庭審的時候聽了兒子做的那些事,呂德海確實覺得愧疚,但……也沒死人啊,怎麼就要判無期了呢。
雖然做的確實有點多,但那也不算什麼吧,誰上學的時候沒遇到過這種事,怎麼就那麼脆弱搞成抑鬱症了。
而在周雲身邊祝衛風則是一臉感慨,雖然隻是一審,但基本上這種類型的案子,二審很少會改。
很多人都知道的一件事,二審判決,維持是基礎,發回重審或者改判那是例外。
為什麼,維持原判,承辦法官自己就能做主了,但是發回重審或者改判就不一樣了,那得彙報領導來決定。
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一個案子到了二審,隻要能說得過去,二審法官都會維持。
那些不會改判的案子,甚至連庭都不開,直接書麵審理或者讓法官助理隨便問問,然後就直接維持了。
大多數二審案子都辦的比較快,之前我們就說過,如果二審法官各種積極主動要調解,亦或者是遲遲下不了裁定,那就說明二審法官自己也舉棋不定。
而這個案子,證據事實充分,這是最重要的,他們自己拍的視頻,還能有什麼證據比這充分的。
也正因為證據太充分了,所以這個案子做起來相對就比較簡單,證據才是刑事案件的基礎。
一審除了刑事宣判外,另外還有附帶民事案件的宣判,這是祝衛風提出來的。
他在之前沒有出具諒解書,但不代表他不能要求對方賠錢。
**行為導致他的女兒重度抑鬱,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所以在周雲的建議下,要求呂新豪賠償五十萬,剩下的三人分彆賠償三十萬。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獅子大開口,但是無所謂啊,這也算是一個小竅門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是不需要交訴訟費的。
《最高法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收取訴訟費。
所以在遇到這類型情況的時候,一定要附帶訴訟而不是另行起訴。
我們普通人一般遇到最多的就是交通肇事了。
也正因為不收訴訟費,所以起訴的時候可以多要點。
為什麼呢,基本上大家都知道的,法院判決有原則,基本上就是在你的訴請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