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電話撥通,馮晨楓開口道:“潘總,那個段立偉您還記得吧,他的家屬又請律師了,請的是京海那個周雲!”
安平市另一個區,立下公司內,被叫做潘總的男人聞言道:“京海那個周雲?他那樣的人還會做這種案子嗎?”
大概是周某人做的刑案太多了,也或許是他遇到什麼問題都習慣性用刑事思維來解決,以至於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件事,周雲出道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勞動糾紛。
隻不過他沒有做到底,而是通過苦一苦第三方公司的方式來解決的。
也因此,現在很多人聽到周雲,第一反應是他會接刑案,接冤假錯案,接那種可能要玩命的案子。
馮晨楓聞言道:“潘總,現在可以確定就是那個周雲,他已經申請了調查令,要來調查朗心公司和立下公司之間的合同!”
潘總的臉上本來沒什麼表情,聽到這句話頓時臉色變了,問出了同樣的話:“周雲查這個?他怎麼知道兩個公司之間有合作的啊。”
“潘總,這個我現在也不太清楚,關鍵是法院給開了調查令,這肯定……”
話說到一半助理進來了:“馮總,剛剛郵政那邊送來了快遞,長花區法院發來的,起訴狀副本和證據都有,您看看吧。”
“法務那邊說是裡麵有份合同,是立下公司帝都洪泉公司之間的承包合同!”
聽到這句話,馮晨楓愣了一下,也顧不得打電話了,趕緊把材料拿過來,果然就是立下公司之前和洪泉公司簽的承包合同。
看到這合同後馮晨楓頓時傻眼了,嘴裡喃喃道:“周雲怎麼會有這個合同……”
這玩意在這個時間點出現在了周雲手裡就踏馬離譜!
按照正常來說,你得像打怪一樣一步一步把前麵設置的阻礙給拿掉,然後才能見到最終的boss,這個就是法律護城河的意義。
要說明的一點是,法律護城河沒有辦法完全阻隔對方的訴訟,也就是說你設置的再多,對方一步步訴下來,花很長時間照樣能找到你的實際控製人。
但是問題就在於成本,這麼複雜的案子,不管是請律師還是其他什麼的成本絕對低不了。
所以,法律護城河的意義就在於成本的控製,你想想,一個普通的勞動糾紛,就算贏了才幾個錢,那些騎手正常情況下也不可能去打官司。
就算想打官司,這麼複雜的程序,這麼冗長的流程,律師費得多少錢,雖然案子標的額小,但太複雜了。
一般的律師他還做不了這樣的案子。
那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迫使對方自己放棄訴訟,因為很可能你的維權會得不償失。
結果這次遇到了周雲,他沒有按部就班來做,而是“拎起頭部抖一抖”,萬變不離其宗,你再怎麼複雜,業務肯定是從洪泉那裡拿到的。
那邊的潘總著急了,不斷地問道:“咋了,到底咋回事,老馮,什麼合同啊!”
終於馮晨楓開口道:“潘總,是立下公司和洪泉公司之間的承包合同,我想不明白周雲是怎麼拿到這東西的,總不能是洪泉公司主動給的吧?”
那就有點太離譜了,洪泉公司那可是爹!
“什麼?”那邊的潘總也懵逼了:“周雲接手案子以後就沒有找過你們吧,怎麼拿到的!”
馮晨楓趕緊道:“潘總,現在顧不上說那些了,周雲還在下麵等著,現在人家有這合同,你說我怎麼拒絕,我沒法拒絕啊。”
他現在總算是知道法官那些話的意思了,雖然礙於身份不能隨便說,但意思很清楚。
人家法院開調查令是有原因的,有那份合同在,基本上可以認定兩邊肯定有關係。
潘總也沒辦法,開口道:“給吧,先給吧,不然法院那裡就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