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潘總,就這麼直接給嗎?”馮晨楓趕緊道。
雖然他現在沒辦法拒絕,但就想著能不能拖一拖,反正現在不能給。
那邊的潘總沒好氣道:“拖?怎麼拖,拖下去的意義在哪裡,法官剛剛那個話都說的很清楚了,咱們再拖著,後麵肯定沒好果子吃。”
拖肯定是有辦法的,最簡單的辦法,就說這是商業秘密,所以不能給你提供。
這樣沒有任何問題,法官也不能說什麼。
但是這樣隻能拖一時,因為周雲直接可以申請法院來調取,到時候同樣能拿到。
說白了,周雲已經通過一手操作弄成了這樣的局麵,你不給也得給,沒有什麼好辦法。
當然,如果膽子夠大的話倒是也有辦法,那就是偽造一份合同丟出去。
比如說你周雲想要知道我們怎麼結算是吧,簡單,我把結算方式給去了,你沒辦法了吧。
說起來好像是好辦法,但你要真的這麼做那就是在玩弄法官的智商了,這樣一份合同你說那是真的?你糊弄鬼呢!
除非就是說法官是自己人,否則這種情況根本不可能弄成。
潘總這邊繼續說道:“其實你也不用太擔心,對方拿到合同能咋辦,那不是說就肯定能贏官司對吧。”
“而且就算贏了又能如何,啊,不簽勞動合同給個雙倍工資,再拿點社保什麼的,還能咋樣啊,那人是死了又不是被辭退了,我們怕什麼。”
馮晨楓有點無奈道:“可是潘總,對方的想法應該是認定工傷,我們可沒給繳納工傷保險,要是萬一真的認定工傷了,那錢可就得我們來出了。”
這就是問題所在,如果認定工傷,而用人單位沒有繳納過工傷保險,那用人單位就得出這筆錢。
那有人會問了,那在這樣的情況下人社局肯定會直接認定吧,反正又不是他們自己出錢。
這種想法自然是錯的,為什麼,正常在認定工傷後,錢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彙出來的。
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交工傷保險,而且用人單位也不願意支付這筆錢,那錢還是要由工傷保險基金來墊付。
然後,人社部門再和用人單位來扯皮,來要錢,並且之後可能還會罰款。
而且用人單位如果認為不是工傷,同樣可以以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身份參與到訴訟中。
潘總開口道:“認定工傷哪有這麼容易,那個段立偉我記得在醫院躺了十一天才死吧,那這肯定不是工傷,根本不用怕!”
潘總雖然不是學法律的,但他在這行當多年,那對這些東西多多少少都懂一點。
所以他現在也沒有那麼慌。
馮晨楓被說服了,點頭道:“那行潘總,我現在就把合同給他們。”
周雲在一樓已經開始嗑瓜子了,沒辦法,前台姑娘實在不知道和他聊什麼,但是又不能冷場,於是就把自己珍藏的零食拿了出來。
看到馮晨楓進來,前台姑娘都要喜極而泣了,終於不用和這位周律師待著了。
對方那張嘴實在是太厲害了,根本沒法聊。
馮晨楓這邊手裡拿著合同滿臉笑容道:“周律師久等了吧,真的太抱歉了,你看我之前不知道,原來真的有這份合同,現在給你拿過來了。”
周雲站起來笑道:“我就說嘛,馮總這樣的真男人怎麼可能會生氣呢,那咱們就按照程序來吧。”
律師調查令相關材料留下,周雲帶著合同告辭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