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話,潘總趕忙道:“這……我不是啊,我和朗心公司之間沒有任何關係的,我這就是……”
警察頓時笑了:“潘樂軍,我們來找你,當然是已經掌握了證據。”
說到這裡那警察直接沉聲道:
“潘樂軍,你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現在被我局依法傳喚,這是傳喚證,請你在上麵簽字吧。”
“簽完字和我們走。”
啊?潘總聞言頓時愣住了,嘴裡道:“等等,先等等,怎麼……怎麼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了,我什麼都沒做啊,我什麼都不知道。”
那為首的警察開口道:“正因為你什麼都沒做,所以才找你。”
“你說你什麼都不知道是吧,我問你,段立偉這個名字你不知道?知道的是吧,我再問你,劉林軍這個名字知不知道?”
“行了,有什麼話回去說吧,我先告訴你,如果你現在能認罪,然後把這個執行了,那還有機會。”
“但要是還在這裡裝傻,那就等著吧,走了。”
潘總這邊臉色大變,在那裡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甚至於他現在感覺自己的腦子都木住了。
段立偉沒什麼,主要是劉林軍,這是他在朗心公司的代持股東……關鍵是,公安機關怎麼知道這個事的!
下意識的,潘總開口道:“不是,你們……你們咋知道的……”
家裡的妻子看到這個情況頓時著急了,趕忙道:“彆啊,這是乾嘛呢,老潘你到底做什麼了,怎麼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了啊。”
然而她被一個警察直接攔住。
“你還是彆問這些了,有時間的話就去請律師吧。”
潘總被直接帶走,然後一路帶到了長花區分局,就地開始審訊。
審了也就三分鐘,潘總就把自己的所有情況都說了出來。
“我確實是立下公司的實際控製人,也是郎心公司的實際控製人,我就覺得這個什麼工傷賠付不應該我出。”
“他們死了人我就必須得出錢啊,憑什麼,那……那就沒有什麼勞動關係的,所以我不想賠錢。”
“我就想著慢慢拖,拖的對方沒辦法了,然後調解,我沒想過不執行,我願意給錢的。”
潘總在那裡各種解釋,甚至直接賭咒發誓說自己是願意執行的。
但是很遺憾,公安民警根本不聽他的。
不是看你說什麼,要看你做了什麼。
潘總的那些行為就是明擺著的要轉移財產,就是要讓判決沒辦法執行。
他的方法也確實有效,判決真的沒辦法執行了,收入已經沒了,支出更是沒法查。
正因為做的太好了,所以他現在要進去了。
但凡他做的沒有這麼完美,讓周雲找到財產線索然後讓執行局給劃扣了,那其實也沒事。
完美到了周雲隻能通過請外援來翻流水,那隻能把人送進去了。
潘總落網,根據口供,公安機關從立下公司那裡拿到了更詳細的證據。
整個案件一目了然,都是潘總一手策劃,然後由馮晨楓等人來實施的。
所謂的執行異議也是他們采取的拖延方法。
目的隻有一個,不想給錢,想調解。
當然這個不影響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確定。
審訊差不多後,潘總直接在那裡開始抹眼淚了:“同誌,幾位同誌,你們和那個周雲說一下,就說我們願意給錢,願意給錢。”
“能不能彆告了,我們願意給錢,我……我還可以多給錢,我知道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