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錯了?到現在了你是不是覺得給了錢就行了?”民警皺著眉頭開口道。
潘總淚眼婆娑地抬起頭“啊,我都願意多給錢了,為什麼還不行?”
民警一臉嚴肅道“潘樂軍,看你也是一個公司老板,怎麼連這也不知道,我們現在都已經立案了!”
“你知道立案是什麼概念吧,我告訴你,你這種情況是要從重處罰的。”
“現在認罪認罰,然後執行了,說不定還能給你減輕一點。”
“不然,等我們把你的情況都查清楚了就要直接劃扣的,明白嗎?”
刑事立案是一個很嚴肅的程序,很多事,其實沒立案之前什麼都好辦。
我們經常在網上見到過一些案子,公安機關都以調解為主,實在調解不了,那才會立案。
可是一旦立案了,那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公安那邊撤銷案件在實務中一般隻有一種情況。
那就是檢察院兩次補充偵查後還沒有辦法起訴,然後退回來,公安撤案。
甚至在實務中還有一些情況,退回來了,按道理是要給人銷案的,但是……就是不給撤,給辦了取保候審,然後就那麼放著,理論上還是處於繼續偵查的情況。
但實際上其實都知道,偵查工作已經處於半停頓狀態,再次移交檢察院起訴的可能性不高。
道理很簡單,如果真的要有什麼關鍵證據的話,公安機關沒有必要這樣放著。
這種情況業內稱之為“掛案”,以前比較多,最近幾年算是越來越少了。
為什麼要掛著呢,正常情況下都是因為考核,立案後撤案,那考核就要受到影響。
所以立案是很嚴肅的一件事,不是說你給錢了那就能撤案的。
潘總啞口無言,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了。
他是做夢也想不到自己轉移財產的行為居然會被視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他就是想著這麼多錢不合理,想少給點錢的。
但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從立案開始,不管他給不給錢,都要受到刑法的製裁。
外麵,潘總妻子很快就請到了律師,律師也開始積極申請會見,了解情況。
而在另一邊,周雲已經從周永恒那裡知道了實際控製人被抓的消息,隨即撥通了孫依玲的電話。
公司,孫依玲還是和往常一樣在上班,隻不過最近一段時間,老板的態度好了很多。
最起碼像是接電話這種事,老板就算看到了也不會說什麼。
這會手機響了,孫依玲看了看來電顯示,隨即接通笑道“周律師您好啊。”
手機中周雲的聲音響起“孫女士你好,有個事和你說一下,你丈夫那個工傷賠付案的執行有進展了。”
“有進展了?”孫依玲很是高興道“周律師您找到那個實際控製人了嗎?”
之前周雲和她說的就是,目前不好找出立下公司的實際控製人。
手機中周雲的聲音再次響起“啊,那個確實找到了,但不是我找到的。”
“情況可能和你想的有那麼一點意外,現在那個實際控製人已經被抓了,後麵他們家可能會找你來商量給錢的事。”
雖然這類型的話周雲幾乎每個案子都要說一遍,但每次說都有不同的感受。
啊?孫依玲聞言頓時愣住了“被,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