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我收集了點證據……沒辦法的孫女士,其實我也不想的。”
周雲很是誠懇道“他那轉移的太徹底了,追加了兩個公司,愣是查不到一點財產。”
“你說這我能有什麼辦法,我是真的沒辦法了,隻能先把他送進去。”
周律師是真的很誠懇,雖然他確實給挖坑了,但是……但是對方自己跳進去的,他可沒碰過一下,天地良心!
這可是大家都看到的。
孫依玲半天才反應過來,說真的,這種“意外”其實可以多來一點。
雖然她不太清楚那位周律師費了多大勁,但她是知道的,單單起訴都不知道搞了多少次。
結果到後麵卻沒辦法執行,為此查了不知道多少東西。
現在那個實際控製人終於進去了,這消息聽著都感覺爽!
激動之後,孫依玲開口道“周律師,那後麵怎麼辦?”
電話這邊的周雲道“後麵對方應該會聯係你的,就是會把這個錢執行了,可能還會多給。”
“至於要不要答應,你自己決定就行,如果錢夠多,那答應也無所謂。”
“他這情況,就算給了那也肯定會判實刑的,這個你可以放心。”
本身就是要從重處罰的,到了這個時候,哪怕給了錢,哪怕拿到諒解書,那還是會判實刑。
說白了,你這個行為太惡劣了,也就是之前贏了保險官司,不然孫依玲家的情況真的可能被債逼死。
對方費儘了辛苦才終於贏了官司,結果依舊轉移財產導致無法執行,這種行為必須嚴懲才行。
而執行這個錢本身就是應該給的,所以說,其實你給不給這個錢都不影響你的罪名。
你給了那是應該的,因為你就算不給,後麵還是可以拿回來。
所以必須得多給,拿到諒解書,才有可能少判點。
因此周雲的建議很簡單,和之前一樣,給的錢足夠多,出個諒解書也無所謂。
如果實在心裡過不去,那就不給,讓對方踏踏實實坐牢去。
聽著周雲的建議,孫依玲開口道“好的周律師,我知道了。”
正準備掛電話呢,周雲又說了起來“還有一個事,進去的不單單是那個實際控製人,還有朗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他們家應該也會和你談,這個同樣看你實際情況,給錢多就能答應。”
這下子孫依玲更驚訝了,居然還有好處?
這位周律師到底做了什麼,這……原本隻是想著把債還清來著。
這就是大狀的力量嗎?真的可以說驚喜太多了
孫依玲趕緊道“周律師,這次真的太謝謝你了,要是沒有你幫忙,我這真的不知道該咋辦好了……”
周雲笑道“這個謝謝我就收下了,我之前和你說沒到感謝我的時候,現在正是時候。”
“後麵你安心等著就行,應該很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