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已經來到了兩天後,孫依玲剛剛下班回家,就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
“喂,對我是孫依玲,嗯,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潘樂軍?”孫依玲仔細想了想,哦對那天周律師說了,這個人好像就是整個公司的實際控製人,包括丈夫之前在的那個朗心公司也是他控製的。
“潘樂軍?”孫依玲仔細想了想,哦對那天周律師說了,這個人好像就是整個公司的實際控製人,包括丈夫之前在的那個朗心公司也是他控製的。
這估計就是來找自己商量那個賠償的事呢。
想到這裡孫依玲直接開口道“哦王律師是吧,你是來和我談賠償的事吧,周律師已經和我說過了,你直接說吧,對方能給多少錢。”
電話另一邊,律所辦公室的王律師聞言笑道“哦,原來周律師都已經和您說了,那我就直接點,潘總的家屬準備給您把那一百一十三萬多都執行了。”
“然後就是您這邊能不能給出一個諒解書呢?”
聽到這話,孫依玲頓時笑了,說實話,有時候她真的不知道對麵這些人,這些老板到底是怎麼想的。
你說他們有沒有錢,當然是有錢的,用屁股想都知道有錢。
周雲之前給她說過,這麼多次的訴訟,對方同樣請了律師,對方為此支出的律師費都不少了,好幾萬肯定有。
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拖著,拖的她絕望之後,再調解,討價還價,花點小錢來解決問題。
但是到了現在,人都已經進去了,還在這討價還價?
這是真的讓她理解不了,要錢不要命是吧。
想到這裡,孫依玲直接道“把那個賠償給了,然後要諒解書是吧?”
“你們如果是這麼想的,那就不用談了,該咋辦咋辦吧,就這樣,掛了。”
說完,孫依玲沒有任何猶豫直接掛了電話,現在她可以說是無條件信任周雲。
既然周律師說除非多給錢才答應,那就必須得多給錢才行,不然就直接判,反正後麵肯定能要到那筆錢。
電話另一邊,王律師還想再說什麼,然而他隻能聽到手機的忙音。
忍不住歎口氣,王律師感覺很煩,之前就說了,要諒解書就大氣一點,多給點錢,直接一次性到位了,彆討價還價。
結果沒想到,那位潘總的妻子都這個時候還想著省一點,不是你這時候了怎麼省啊。
醞釀了一下情緒,然後王律師撥通了電話。
“喂劉女士,嗯不忙吧,哎給你說個事,就諒解書那個,人家根本就不答應,對,我這邊話還沒說完呢,她就說了,說我們要隻想把賠償給了就要諒解書,那就不用談了。”
“對然後就掛了電話,我又打了幾次,人家都不接。”
潘總家裡,被稱為劉女士的女人皺著眉頭道“不是這女的什麼情況啊,那她覺得這不行好歹給個價是吧,直接掛電話算什麼啊。”
聽到這話,王律師再也忍不住了“劉女士,現在是你丈夫被抓了,你們是求著人家的,所以咱就彆說這種話了。”
“這不是做買賣,這是求人家諒解呢。”
反正有那麼一瞬間,王律師甚至都感覺這位劉女士是不是很想讓自己丈夫坐牢,不然怎麼就這麼摳門呢。
明明裡麵的潘總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多給錢,一定要拿到諒解書,哪怕少待一天也行。
但是這位劉女士呢,找自己的時候很著急,看得出來很擔心丈夫。
但是隻要一談到錢,那就像是失了智一樣,各種摳,絲毫看不清形式。
這種情況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辦,按道理來說他應該聽當事人的話,也就是裡麵那位潘總的。
但是,潘總還在看守所,也沒這本事掏錢,所以隻能指望他老婆。
實務中像是這種家屬和嫌疑人意見不一的情況不是很多,但也不少。
一般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要不要退(賠)款。
做刑辯律師的一般都遇到過這種情況,一些經濟類案件,公安機關不給取保,就是要讓你儘快退賠。
嫌疑人是很想退賠的,最起碼退了之後就可以取保,人暫時就能出來,不用在看守所受罪了。
但是其家屬沒有能力或者有能力但不想退賠,這種情況多不多,概率上看不多,但如果看絕對值的話也不少,畢竟我們國家人太多了。
尤其是退賠這種情況,很容易形成利益割裂。這個應該很容易理解,畢竟在裡麵和外麵的感受是不一樣的。裡麵的想著趕緊出去,外麵的想著能省點就省點,萬一花了錢沒用咋辦。
那麼問題來了,這種情況下律師該怎麼辦,聽誰的。
沒能力退賠那沒辦法,律師總不能說你去賣房子或者乾嘛,那肯定不行,律師隻能告知法律風險。
那如果有能力退賠但就是不給咋辦,還是那句話,律師不是保姆,儘到充分告知義務就行,這個是為了規避自身的法律風險。
嫌疑人在裡麵,就算做了決定也執行不了,所以能執行的就是外麵的家屬。
法律上對這個情況沒有明確規定,或者說,指定法律法規的人可能都沒想到會有這樣的情況。
在這樣的情況下,那就隻能按照實際情況來,誰拿著錢,聽誰的,但是要把告知的證據留好,免得以後麻煩。
手機裡劉女士的聲音響起“那……王律師,我先考慮考慮。”
掛了電話,王律師便準備再去見見潘總了,必須把情況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