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曾總,他要是去舉報領導們……”老應有點擔心道。
“他拿什麼舉報,他有什麼證據嗎?我還真不信他什麼證據都沒有就能舉報成功的,紀檢部門的門朝他開的啊。”
“我們做生意的,隨便對方威脅一下就妥協,那還做個屁啊,就這樣。”
曾傳智這邊的情況周雲不知道,也不想去了解,而現在他正在和業主們在一處公園樹下聊著案件。
“所以現在,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了,那還是和之前一樣,案子交給我來做。”
“咱們能在下個月交房儘量下個月,實在進度差的太多,趕工也沒辦法趕的話,就再往後推,但是違約金我肯定要為大家爭取的,大家覺得呢?”
還是那句話,他周雲也不是神仙,真的工期耽誤太久,也不可能說一下子就能把房子修起來,那不現實。
法律終究隻是法律,現實畢竟是物理的。
所以對於業主們來說,目的其實很簡單,要麼按時把房子交了,要麼能拿點逾期交房的違約金。
後者其實並不好弄,最起碼以現在的情況來看,所有的資金都在監管賬戶內。
而最高法專門出台過規定,對於保交樓的專項資金,不允許法院凍結或者強製執行。
而且真的說起來,這畢竟是保交樓項目,項目本身隻有一個目的,就是交房。
所以保交樓如果晚了能不能拿到違約金賠付,那真的不好說。
這也是為什麼之前對方有恃無恐的原因,因為以目前的情況來看,隻要能把房交了,那什麼都不是問題。
所以必須得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最好是能在違約交房之後,讓相關方麵主動給錢。
還是和往常一樣,首先和業主們簽合同,收費就按最低標準來。
根據溫雨荷以及李大爺的說法,平時來維權的一共也就十一個人。
周雲聯係律所那邊挨個簽了電子合同,也就是說,他隻會負責這十一個人的違約金。
至於其他人,什麼都不做就等著吃現成的,哪有那麼容易。
簽好合同,業主們各自回家,周雲則回到了酒店,開始進行頭腦風暴。
這個案子的關鍵點就是要拿到主動權,絕對不能自己去起訴,那樣沒有意義。
所以必須得讓對方主動來談,這樣才可能有拿到違約金的可能。
但是這樣一來不可避免又要送人進去了,周雲很無奈,他真的不想這麼做,但是沒辦法,必須得這樣才行。
雖然每個人的違約金可能也就幾千塊,但幾千塊也是錢啊對不對,所以肯定不是他周雲喜歡送人進去,都是為了案子。
回頭看這種事還是要多搞搞的,周雲想到後麵的事都西泵股份。
那麼第一步很簡單,還是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來申請公開監管賬戶資金使用情況。
之前也這麼做過,那會住建局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了,然後被周雲搞得一敗塗地。
這次對方會不會拒絕不好說,所以必須要有合適的理由才行。
上次周雲提出公開的理由之一就是,房子爛尾了,而按照規定的話監管賬戶內應當有足夠把房子修好的錢。
那麼這次,周雲想到的就是找一個專業的第三方評估團隊來評估一下紫禦半山這個項目的完工時間。
隻要晚於合同約定交房時間那就可以以此為由來申請公開。
畢竟錢是夠的,也沒有任何意外,怎麼就越修越慢呢,合同約定時間本身就很充裕。
隻要能查賬,那就好辦了,來咱們可以說道說道代建方是不是有問題。
這麼不專業的代建方究竟誰選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