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就在此時辦公室的門被敲響,曾傳智放下手機:“進。”
有助理走進來道:“曾總,前台剛剛打電話說好像是那個周雲寄來一封函件,問您是否簽收。”
“如果要簽收的話需要您或者辦公室的負責人去。”
周雲寄來的函件?
曾傳智有點猶豫,他不知道周雲這是什麼意思,不過仔細想想,一封函件什麼的也不用怕,收了就收了唄。
隨即道:“我去簽收,我倒要看看那個姓周的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
很快曾傳智來到了前台,簽收了該份快遞,隨後便拆開看。
“這……問我是否能如期交房,如果不能的話什麼時候交?”
“不是,之前老應和他說過的吧,怎麼現在又問……”
本來想著直接給回複的,但是考慮之後曾傳智決定還是先等等,找個懂法的人谘詢一下看看什麼情況。
當天下午,曾傳智找了本地的一個律師朋友。
“你是說之前開會的時候已經說過了,然後他又專門發函問你?”辦公室內,律師朋友開口道。
曾傳智點點頭:“對,所以我才覺得奇怪,他都已經知道了年底才能交,為什麼還要專門發這個函。”
律師朋友仔細看著手頭的資料,又結合周雲之前的視頻看了半天才道:“我大概能猜出對方的想法,他應該還是想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查監管賬戶。”
“你看周雲之前的視頻,對方提出公開監管賬戶信息的理由就是房子不能按時交付,因為正常情況下肯定要按時交的。”
“所以這次他專門給你發函問你能不能按時交房,你如果真的給回複的話,他就能再去住建局申請來查監管賬戶的相關信息了。”
聽到這裡,曾傳智的臉色一下子變了,還是那句話,假的真不了,這年頭的很多事都不能查。
真的要是查,真的要是上秤了,天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他們套錢的這個行為可不是一天兩天了,賬戶信息一旦被公開,在高明的財務人員眼中很輕易就能找出問題來。
尤其是那些細節,具體到每一筆的支出……經曆過審計的朋友估計都有體會,有的審計那是走過場,但人家要是真的來找你麻煩,你會發現那是不厭其煩,一個又一個的摳細節。
隻要有鬼,那真的會被查出來。
曾傳智仔細想了想後開口道:“所以絕對不能說房子年底交,那我怎麼回複啊?”
律師朋友回道:“就這個問題,你說什麼都不行,我就這麼說吧,隻要你回了函件,那後麵就不好弄了。”
“你想想,今天距離合同約定交房時間真的算起來也就是二十天左右,你現在要是說能按時交,結果到日子交不了,那意味著你明顯在騙人。”
“所以,什麼都不要說,拖著他,這樣他也沒什麼辦法。”
“真要是問起來,就說收到函件了,但是卻忘了回複,就是拖著……”
“我認為隻要你拖著,對方是沒有什麼好辦法的,就算他申請公開也沒有理由,畢竟交房時間晚個把月那也不算什麼問題,你說呢曾總?”
聽到這裡曾傳智隨即道:“行方律師,那就聽你的。”
一切都說完掛了電話,曾傳智直接吩咐助理道:“這個函件不用管了,和我們沒關係。”
律師朋友把利弊都給分析的很清楚了,就現在的情況來說,不搭理才是最好的辦法。
時間慢慢過去,周雲倒也沒有閒著,眼瞅著對方沒有回複的意思,他已經開始準備訴訟證據了。
主要證據就很簡單,工地那邊的情況拍幾張照,這個就是證明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無法交房。
照片有很多,都不用周雲去,溫雨荷那些人每周去了都會拍照。
然後就是紫禦半山被列為保交樓項目的通知,這在官網上直接可以查到,以及之前申請監管賬戶信息公開的那些文件。
用來證明該項目之前已經經曆過爛尾,開發商實際控製人已經因為挪用資金而坐牢,所以該項目很明顯無法就違約金進行賠付。
兩個主要證據結合起來就能證明一件事,房子沒辦法到期交,而且違約金明擺著給不了,那這樣的情況,業主方有權對項目施工進度進行評估。
總得來說就是,在經曆過一次爛尾後,這個項目已經不是單純的商品房了。
準備了三天,果然對方沒有任何回複,這也基本上和周雲想的差不多。
所以在第四天上午,周雲直接帶著準備好的證據來到了熟悉的林吳市法院。
搞來搞去還是又到了法院,隻能說自己作為律師真的和法院有緣,也不知道這裡的人有沒有想他周某人,反正他是挺想大家的。
林吳法院,我周雲來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