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仔周在利州等了沒幾天,仲裁院那邊做出了裁決,裁決如下。
林大公司在裁決生效起七日內向施靜芙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七萬六千三百八十五元,駁回施靜芙的其他訴求。
也就是說,仲裁委認定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但是認定年終獎不需要支付。
對於這個裁決結果,周雲自然是選擇了去法院起訴,而林大公司這邊同樣選擇了去法院起訴。
因為單單是這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就有點太多了,多的讓林大風很肉疼。
這年頭開公司的人可以說真的是千奇百怪,什麼樣的奇葩都有。
比如林大風這樣的,他始終認為公司這個平台才是最重要的,你們這些銷售都是依靠公司的。
實務中有沒有這種情況,當然有了,有的公司把銷冠捧得很高,有的公司則是看到有人銷售業績特彆高的時候就開始卡提成了。
有人銷售業績好,那更應該痛痛快快的發放提成,但就是有老板不舍的這個錢,提成卡著不給。
這才是現實生活。
周雲自然不知道對方也要起訴,他現在已經到了利州市千城區法院,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倒是沒什麼大驚小怪的樣子,接收了材料後看了看便想讓周雲給簽個名……
名氣就是這樣,雖然在網上看的話感覺好多都是黑粉,好多人都恨不得他周某人去死。
但是在現實中感覺又是另一種情況,走到哪都好像有粉絲,有支持者。
而且這些支持者做什麼的都有,比如法院的這些。
周雲現在已經發現了不少法院的粉絲,這讓他還是感覺很欣慰的,自己之前的那些事沒有白做。
不過這個簽名肯定是不能給的,周某人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給人簽名的,他認為沒有必要。
案件材料收下,周雲轉身離開,他還真的很好奇,法院這邊會怎麼判呢?
指導案例這個東西畢竟是法院搞出來的,人家仲裁院自然是可以不聽你法院的,不是說你法院讓怎麼判就怎麼判,人家也是有自主權的。
之前不是就有過案例嘛,某法官上班路上騎車摔傷了,然後想確認工傷,但是當地的人社部門不同意。
那你說法官懂不懂法,肯定懂法的,但是人家人社部門認定不是工傷,他能做的也隻有向法院起訴。
所以其實怎麼說呢,我們普通人在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祛魅,法律工作者確實懂法,但也不要覺得那就怎麼樣了。
法律這個東西爭議性是很大的,實務中是一個觀點,法考中是另一個觀點,理論界可能還有多個觀點。
其中的一些觀點都是隔壁本子國還有德國等國家的觀點被法學家們搬運回來的,有的被應用到了實務中,有的則水土不服。
法律沒有那麼高大上,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用,都可以去學習去理解。
周雲一路回了酒店,接下來就是繼續等著了,他順便再逛逛這邊。
結果剛到下午,律所那邊來了電話,是律所一個合夥人打過來的。
“主任,嗯又有一個案子了,是個比較特殊的案子,對方給的價特彆高,就想讓您出手……”
周雲在大概聽了聽案件情況後便直接道:“這案子我出手也沒用,那個嫌疑人基本上死定了。”
“老霍啊,這種案子就不用給我了,哪怕出錢再高也不行,我現在都已經被掛上了喜歡送人進去的牌子,總不能再掛一個喜歡送人下去的牌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