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右相準備安排他為何?”
李隆基聽到李林甫的話,氣怒漸消。
“如果是一柄普通的劍,臣會佩戴在身上,因為那是德行之劍;如果是一柄中等的劍,臣會棄於庭中,因為那是警示之劍;如果是一柄上等的劍,臣會埋於土內,因為那是傷人之劍。如果是諸葛亮的配劍,臣會雙手奉給聖人,因為丞相是帝王所擇,這樣大不敬的事情,臣不敢去做,望聖人明鑒!”
說完,李林甫向李隆基再叩一頭。
他將劍分為上中下,以鋒利的程度去考慮如何用它。
最鋒利的,埋在土裡。
一般鋒利,掛在庭中。
無刃之劍,攜於身上。
代表他沒有鋒芒,也沒有野心,對李隆基忠心耿耿。
經過李林甫這麼一說,李隆基怒氣全消。
右相應該沒問題,都是範昌海的錯。
“範昌海自作聰明,傳令,不需回長安,立即杖殺在路上,家人充為奴婢!晉昌彆駕鴆酒賜死。”
李隆基向內常侍黎敬仁吩咐道。
他將罪責全怪在範昌海身上。
一個郡守,竟能引起一地叛亂,真是豈有此理。
“遵旨!”
黎敬仁領命離去。
李林甫這才鬆一口氣,內心更恨李瑄了。
還好他能揣摩聖意,逃過一劫。
李瑄這小賊,屢屢坑害他,想置他於死地。
又不得不忍氣吞聲。
就比如這一次,奏折上李瑄隻提範昌海欲贈劍右相,但其他的言語,都在描述範昌海認定把劍送給右相,就一定可以飛黃騰達。
這不是在暗示他任人唯親嗎?
關鍵是,他無法反擊李瑄。
雖然聖人不再發怒,但李林甫能感覺到,這事必然會對他有影響。
“右相,這諸葛亮劍,你覺得自己有無資格佩戴?”
李隆基將諸葛亮劍拔出一截,又推回劍鞘之中。
諸葛亮劍雖不錯,可畢竟是臣子之劍,非帝王之劍。
他身為帝王,不可能去佩戴。
“……聖人若賜,臣能擔負此劍,必鞠躬儘瘁,死而後已。”
李林甫很掙紮地說道。
雖自認為比不上諸葛亮,但他又不能推脫。
聖人得諸葛亮劍,欲賜大臣。
他身為首席宰相,若未得諸葛亮劍,必會成為長安的笑柄。
“在國家的事務上,右相還要多努力一番!”
李隆基這麼說,就是暫不打算將諸葛亮劍賜給李林甫。
他在天寶三載的時候,就有將政事托付給李林甫,高居無為的心思。
可偏偏李林甫一再讓他失望,不得不將這種心思打消。
吏部尚書為什麼空缺者,不就是想找機會,再交給李林甫嗎?
每一年產生這種心思的時候,李林甫總會犯下錯誤。
人生苦短。
他雄才偉略大半輩子,開辟煌煌文治,創造赫赫武功。
田舍翁還能頤養天年呢。他貴為天子,就不能享受幾年嗎?
李林甫不合格,誰又能繼任,讓他高居無為呢?
“臣……一定會完成聖人的囑托。”
李林甫內心一歎。
聖人未賜他諸葛亮劍。
世人皆知這把劍的份量,如果賜給裴寬,誰才是首席宰相?
李林甫知道有一種東西叫做“威勢”。
如果諸葛亮劍在長安、洛陽傳開,憑借諸葛亮的名氣,一把劍可以讓身份產生質變。
他的猜測是對的,不久後,一個典故,會因此而生……
關於對赫連成英的處置,李隆基和李瑄料想的一樣,將其流放至黔中。
對於赫連成英來說,流放黔中比流放嶺南好一點。
為彰顯自己的恩德,李隆基聽從李瑄的建議,赦免吐穀渾部的罪責。
這一次墨離吐穀渾叛亂,不及之前護輸之亂。
護輸殺死大唐節度使,其部落都能被赦免。
更何況墨離吐穀渾事出有因。
新任的晉昌太守和晉昌彆駕,李隆基交給裴寬去委派。
……
長安,五天後,又出現一件令李隆基勃然大怒的事情。
還是李瑄的奏折!
李瑄將河西婦女、婢女失蹤案,從頭到尾呈現。
李瑄認為這種令人發指的事情,是為盛世抹黑,是輕視聖人之威,是侮辱泱泱大唐。
天朝上國,哪怕是平民百姓,都不能被欺辱。
像盛玉亮這樣,不僅幫助賊商擄走大唐婦女,還陰謀造反,聚集豪強,欲殺大唐開國公。
“這樣的官吏,為什麼還能當一郡太守?吏部是怎麼考核的?天寶年間,監察禦史有沒有去過敦煌?上一任采訪使是飯桶嗎?這麼大的事情,朝廷竟然一點都不知,還是你們知道,並未告訴朕?”
李隆基將裴寬和李林甫召到政事堂,劈頭蓋臉一頓罵。
裴寬和李林甫二人已經看過奏折,雖然兩人看起來誠惶誠恐,心境卻是不一樣。
裴寬剛當宰相還沒一年,之前他為戶部尚書,再之前為範陽為節度使。
當宰相期間,他不管官吏的考核。
聖人不可能死抓著他不放。
但李林甫不一樣,他當宰相這麼多年,禦史台的負責人楊慎矜是李林甫推薦。
而監察禦史是楊慎矜派出。
采訪使也多是李林甫舉薦。
先不說賊商之事。
就一郡幾年失蹤七十幾名良家婦女,敦煌太守竟不上報朝廷。
“回聖人,臣也是剛得知這件事。”
李林甫心裡苦啊。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李瑄這孫子也太能折騰的,走到哪,殺到哪,沒有一點顧忌嗎?
李林甫當然知道,隻要認真察,除新建的洮陽郡、九曲郡外的三百二十八個郡、府,最少有一半會出問題。
以前李林甫隻以為諸郡是無傷大雅的小貪,為家族富貴,是人之常情。
李林甫見到李瑄關於盛玉亮的描述後,頓時覺得自己像是個清官。
雖然他的底線比普通人深個十來丈,但他沒低到這種程度。
“以後采訪使這樣的官職,不要再推薦了,由德高望重的郡守兼任!”
李隆基向李林甫發出警告。
意味著剝奪李林甫推薦采訪使的權力。
因為李林甫不是這一次了,吏部大案拿下的采訪使,都是李林甫推薦的。
“臣…遵旨!”
李林甫低頭領命。
這意味著什麼,他最清楚不過。諸葛亮劍,他難以得到了。
“之前朕聽說有人對七郎任采訪使不滿意?難道他們對之前的采訪使滿意?那些采訪使還記得自己有節杖嗎?凡天寶二年以來在河西的采訪使、監察禦史,全部革職查辦。”
李隆基又向裴寬命令道。
“臣遵旨……”
裴寬拱手。
“吩咐李將軍,將玉門軍使、玉門關陽關守將、敦煌太守、敦煌長史,全部腰斬於敦煌!將賊商全部斬首,首級擺在陽關三日,以儆效尤。涉事豪強一並斬首,奴仆、郡兵,為軍之用。”
李隆基對李瑄無比信任,憑借這一道奏折,就給予李瑄大開殺戒的權力。
敦煌作為絲路重鎮,豪強一定富有,能為他帶來大量金銀珠寶。
而且得罪豪強的惡名,全部由李瑄承擔。
因此,李隆基很喜歡李瑄。
……
“我今天才知道,威望也能一次又一次的失去。再這樣下去,我的腦袋就沒了。”
“本來還想等等,現在不得不行動了。先除掉王忠嗣,將太子扳倒,再尋找李瑄的破綻。”
右相府中,李林甫握著拳頭說道。
……
半個月後,太原城外,出現一具屍體。
此屍體像是被謀殺,身上財物不見。
這種事情,本應是地方小事。
但太原令手下的辦案官在屍體身上找到證明身份的“籍牒”。
此竟然是太子府的奴仆!
得到消息後,太原令嚇了一大跳,太子的奴仆,怎麼會平白無故出現在太原?
奴仆沒有主人的命令,哪能出長安?
更何況還是太子的奴仆!
在佐吏的提點下,太原令想起太原城內的河東、朔方兩鎮節度大使,王忠嗣!
王忠嗣自兼任河東節度使後,把辦公地搬遷到河東節度使治所太原。
誰都知道,王忠嗣是聖人的乾兒子,和太子李亨一起東宮長大,稱太子李亨為“兄”。
想到此,太原令立刻寫奏折,快馬加鞭送往長安……
本章完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