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汪校長下車,上電梯,到了蕭市長門口,我按了門鈴。
開門的是蕭市長的妻子淩老師,我來過多次,又給蕭市長“治病”。再加上她在市二中教書,和汪校長也熟,見是我倆上門,她笑臉相迎。
“請進。”淩老師客氣地說。
我和汪校長在門邊換鞋子,淩老師又說:
“他在書房,你們進去就是。”
進了客廳,有幾個女人坐在那兒,看來是淩老師的朋友。
淩老師敲了一下,為我們推開房門。
我倆進去。一齊喊:“市長好。”
蕭市長正坐在桌子前寫東西,扭頭見是我們,把轉椅換了個方向,說:“坐。”
我們坐在北麵一對沙發上。
淩老師送茶水進來,放在茶幾上,退去,關門。
三人閒談了幾句。汪校長就直入主題:
“市長,就是前幾天發生的學生溺水事件,您也知道情況。但這幾天,學生家長天天到學校來鬨。今天下午,李校長又召集班子成員開會。
李校長的意思是學校出點錢,息事寧人。
我不同意,就和李校長爭執起來。會議不歡而散。
李校長肯定要向您來彙報的,但是,我要把自己的意見向你彙報一遍,免得這件事陷入被動。”
蕭市長說:“好,你談談自己的想法。”
汪校長說:“學生出事當然是件不幸的事情,但不是發生在校園內。放假期間,他要遊泳,老師能管?
如果是學校組織的活動,學生受傷或者死亡,學校有責任。
這種完全管不住,也不可能管住的事,竟然要學校出錢。這是無理取鬨。
張三開了個頭,李四、王五就會跟著來,大家有點什麼事都來找學校,學校還要辦下去嗎?
所以,我堅決反對李校長這種和稀泥的做法,如果要學校賠錢,學校會賠光。”
蕭市長點點頭,竟然把目光投向我,問道:“郝曉東,你怎麼也跟著來了?”
這句話問得太突然。
對啊,我又不是一中的,就算我是一中的,也不是校領導成員,我怎麼跟著來了?
不過,經過我師父的調教,我的思維確實敏捷多了。於是,從容不迫地回答道:
“報告市長,我碰巧到汪校長家吃飯,才得知這件事。之所以來了,是兩個原因:
第一,汪校長是我曾經的校長,為了這件事,他今天多喝了幾杯酒。
我怕他喝多了,路上不安全,所以跟著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