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向市長來學習處理問題的工作方法。
在您的關心下,我現在到乾部培訓中心去上班。培訓中心跟一中的性質類似。而且這些學員比學生還難管理。
萬一有學員也發生這樣的情況,要怎麼處理呢?我是來學徒的。”
蕭市長被我最後一句話逗笑了,喝了一口茶,反問道:
“如果發生了這種事,你怎麼處理?”
這不是給我一次發表意見的機會嗎?尊敬的市長,我來就是要為我校長說幾句話,幫幾句腔,既然給了機會,我自然要講個道理。
於是,我從容說道:
“蕭市長,如果要我處理,分為理與情。
先把理說清,學校沒有任何責任。如果要學校負責,那麼這位學生坐汽車,坐飛機出事,也要學校負責嗎?
在家出事,學校是沒有責任的。這是道理。
如果不講道理,靠胡纏胡鬨,要學校賠錢,就像汪校長說的,把學校賠光也賠不起,這麼多學生,張三不出事,李四也許出事。
其次,還會產生一個負麵效應。學校周邊是街道,哪個居民,店鋪都可以找個理由找學校要錢。
於是一來,學校經常有人鬨事,您分管教育,也會天天頭痛。”
我看了一眼蕭市長,他並沒有阻止我說下去。於是,我反而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茶。
蕭市長仍然很親切地望著我。
我說:“我的第二點意見,首先要問一下汪校長才敢發表。”
汪校長說:“你問。”
“這個學生家境怎麼樣。”
汪校長說:“很貧困。”
我說:“如果很貧困的話,學校可以發出號召,以拯救這個不幸的家庭為名,人人獻出一點愛。但是,學校不能出半分錢。
學校領導、老師、學生在自願的原則,大家獻出一點愛,支持這個不幸的家庭。
家長能夠接受這種方式,學校就做。如果不能接受,我鬥膽說一句,政府就隻能捉人。
把這兩條擺在家長麵前,請家長選擇。
最後,關鍵的一點是無論怎麼做,都要在媒體公開。”
汪校長插話:“這件事,其實與媒體記者有關。就是省報駐四水記者站的記者王利川從中挑撥,不然,一個市民有這麼大的膽量?”
我不說話了,望著蕭市長。
蕭市長又望著我,問道:“這個記者從後麵鼓動,如果是你處理這個事,你怎麼辦?”
我早就對這個王站長看不慣,那副派頭就是一根【報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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