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半都得拿去付利息,最後國庫空空如也,朝廷拿什麼養兵、治水、救災?”
這話一出,不少官員紛紛點頭。
大家心裡都清楚,眼下這國有銀行聽著是為民謀利,可光出不進,哪能長久?
“賺錢”這事,大家其實都懂。
這詞早從晉朝葛洪的《抱樸子》就有了,說“一心隻想賺錢的,不過是小人罷了”。
可到了如今,誰不知道“盈利”是啥意思?
“劉公的顧慮,本公早有打算。”
高鴻誌不慌不忙,微微一笑,聲音不急不緩:“這大明國有銀行,本就是為了百姓而設。
所以拿朝廷稅收做支撐,並非不可行。”
“我們根本不必強求它非得盈利。”
“等到大明朝真正富起來,每年光是農稅、商稅,翻上十倍、幾十倍都不稀奇。”
“尤其是商稅,那增長,恐怕超乎所有人想象。”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全場:“所以,哪怕把一大部分稅收拿來發利息,分給存錢的百姓、地主、商人,也隻是占總收入的一小塊罷了。”
“再說了,這國有銀行,也不是隻會存錢。”
“它也能放貸。”
“無論是普通老百姓,還是地主、商人,乃至勳貴、皇親國戚,隻要有需要,都能來借錢。”
“而借錢,就得付利息。”
“當然,我們是朝廷辦的銀行,不是街頭放高利貸的混混。”
“所以貸款利息定得低,但比存款利息高一些。”
“差價這一塊,就是銀行的收入來源。”
“那要是有人借了錢不還呢?”劉希賢立刻追問。
這可不是小事。
哪怕借的是朝廷的錢,也保不準有人耍無賴,賴賬不還。
百官紛紛側目,這事太常見了。
真沒規矩管著,連街上的潑皮無賴都敢來借錢,借了就跑,朝廷豈不是成了冤大頭?
“借錢可以,但得拿東西押著。”
“押什麼?金銀細軟、房契地契,都行。”
“甚至,一些朝廷還沒收全的武功秘籍,也能當抵押品。”
“比如哪位家裡藏著本《九陽真經》或者《葵花寶典》殘卷,拿來估值,也能換錢。”
高鴻誌眼神一凜,聲音低沉卻有力:“銀行會請專人評估這些東西值多少,估完價,東西收進銀行統一保管。”
“然後簽契約,定還款期限。
還清了,原物奉還。”
“可要是到期還不上?”
“那對不起,抵押的東西,歸銀行了。”
“我們有權拍賣、變賣,所得歸國有。”
他頓了頓,補充道:“本來我想過,要是還了一部分,就該把抵押品賣掉,把多出的錢還給人家。
可後來一想——哪有這麼好的事?”
“借錢就得出代價,想空手套白狼?想都彆想。”更何況,眼下這個條件,已經算得上是寬厚得離譜了。
高鴻誌話音剛落,內閣首輔劉希賢愣了好一會兒,臉上漸漸浮起震撼之色,忍不住脫口而出:“鎮國公這一招,等於把那些賴賬不還的潑皮無賴,徹底堵在了門外。
普通百姓也好,地方鄉紳也罷,甚至那些商人,想借錢?行,拿東西來押。
但押了東西,就能借到八成現款,利息還低得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