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二十一個人華清、阿琳、十六個“豬仔”、三個小組長),隻剩下她和坐在沙發上玩手機的華清。
“其他人呢?”阿琳心頭一緊,快步走到華清麵前。
華清抬起頭,漫不經心地說:
“賣了。”
“賣了?”阿琳的聲音瞬間拔高:“你把他們賣去哪了?”
“那些‘豬仔’也就算了,三個小組長是吳經理的人,你怎麼敢?”
“有什麼不敢的?”華清放下手機,眼神裡滿是不屑:
“他們本來就沒賺什麼錢,天天靠我養著,吃我的喝我的,賣了還能換點錢,省得浪費我的資源。”
阿琳急得直跺腳:
“你瘋了!回去怎麼跟吳經理交待?”
“他要是知道你把人賣了,肯定饒不了你!”
“交待個屁。”華清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
“吳欽莫和奈爺隻看錢,隻要我能按時交業績,他們才不管我手下的人是死是活。”
阿琳看著他冷漠的樣子,心裡一陣發寒。
她突然覺得,自己從來沒看懂過這個男人——
他既不是貪財的惡徒,也不是心軟的善類,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像在玩一場危險的遊戲。
兩人回到妙瓦底園區後,吳欽莫果然找來了。
當他聽說十六個“豬仔”和三個小組長都被華清“賣了”時,臉色瞬間變得鐵青。
但華清隻是把一張700萬的轉賬憑證拍在他桌上:
“這是這個月的業績,多出來的100多萬,算我補償你的‘損失’。”
吳欽莫盯著憑證上的數字,沉默了很久。
他確實知道那些“豬仔”沒什麼用,三個小組長也隻是些隻會狐假虎威的廢物。
最終,他把憑證塞進抽屜,冷冷地說:
“下不為例。”
其實,他也知道沒什麼下次了,因為壓根不會再給華清分配豬仔了,純多餘。
阿琳站在一旁,徹底愣住了,她沒想到,吳欽莫竟然真的妥協了。
可沒過幾天,園區裡就傳出了流言。
有人說,那些“豬仔”根本沒被賣掉,而是被華清放跑了。
甚至有其他團隊的“豬仔”站出來說,他們在網上聯係到了以前“野狼團”的人。
對方親口說自己已經回了國,還說華清給了他們被扣押的身份證,甚至資助了路費,是個大善人。
流言越傳越廣,吳欽莫和奈爺都聽到了風聲。
一周後,當地新聞報道了一則消息——
登山愛好者在附近的一座山上發現了三具屍體,經辨認,正是“野狼團”失蹤的三個小組長。
屍體上布滿了傷痕,顯然死前遭受過酷刑,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線索。
消息傳到園區,所有人都驚呆了。
有人說,是華清殺了三個小組長,為了掩蓋放跑“豬仔”的事。
也有人說,是奈爺或者吳欽莫下的手,因為三個小組長知道太多秘密。
阿琳聽到消息時,正在房間裡整理華清的消費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