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
“然後鄭光明讓我找些土把地上的血跡給蓋住,他自己就坐車上休息去了,我搞了好久,手都搞破了。”範忠良說著,偷眼瞧了周奕一下。
周奕知道,他這話大概率有水分,很簡單,當時的三個人,除了他之外,另外兩個都死了。
他把殺楊健的罪狀歸結於一個死掉的鄭光明,是減輕自己責任的最好辦法。
“範忠良。”周奕喊道。
範忠良後脖頸一涼,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你說楊健是鄭光明殺的,你隻參與了處理屍體,是不是?”
範忠良拚命點頭。
“你有什麼證據嗎?證明人確實是鄭光明殺的,而你本人並未參與殺害楊健?”
“我……”
“有嗎?”
“可我真的沒……”
周奕再次冷冷地重複道:“有嗎?”
範忠良頹然道:“沒……沒有,那裡挺偏僻的,沒有彆人在。”
“範忠良,你可能真的不懂法,所以一直在用自己的小聰明來耍心機,妄圖把責任甩鍋給彆人,來降低自己的罪責。那我今天就給你做下普法工作吧。”
“首先,你夥同鄭光明殺害楊健,這是犯罪事實,這個你承認吧?”
範忠良剛要點頭,周奕又說:“當然,你不承認也沒用,你在一月二十九號這天去火葬場乾了什麼,我們一清二楚,你想賴都賴不掉。”
聽到火葬場,範忠良的臉色一下子變得很難看。
“在法律上,你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以及共同犯罪故意行為。至於你說自己什麼都沒做,屬於是單方麵的陳述,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那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是基本不會采納你這種說法的,因此你所說的話真實性存疑。”
“最後,警察辦案,法院判決,看的不僅僅是你一個人的口供。你那天開的車,殺人的凶器,案發地點的血跡、腳印,全部都是相關證據。範忠良,你要知道,一個人在這世上做的任何事,都是有跡可循的,你逃得過我們的法眼嗎?”
周奕在審訊中其實就做了一件事,就是不斷對範忠良進行心理施壓,從各個方麵把他妄圖混淆視聽、瞞天過海的企圖給堵死。
就像貓在逗老鼠一樣。
“來,你繼續說吧,但我提醒你,說之前,先過過腦子。”
範忠良有種深深地無力感,仿佛自己動什麼歪心思都會被這個年輕警察給看穿。
他歎了口氣說:“警察同誌,你彆說了,我交代,我全交代。”
一旁的夏宇用餘光瞥了一眼周奕,內心深處是由衷的佩服。
因為好幾次,他都以為範忠良已經說了實話,可周奕卻總是能夠拆穿他,而且相當的從容不迫。
這案子眼看就快結束了,他突然有些惆悵,因為這就意味著自己跟周奕學習的時間已經沒多少了。
範忠良再開口,就徹底說實話了。
他承認,一月二十八號晚上,殺害楊健的時候,他也動手了。
還說在去之前,鄭光明就已經明確告訴他,不管這人是誰,都不能留活口,今晚必須滅口。
他曾表示過擔憂,畢竟偷稅漏稅這事他隻是從犯,罪責沒那麼大。
但鄭光明警告他,兩人是一條船上的螞蚱,而且賬本還是他弄丟的,他今天要是要不動手,那就連你一塊兒弄死。
所以他慫了,慫的不光是鄭光明的威脅,更是這些年抱著鄭光明大腿給自己帶來的各種好處。
於是,在楊健從鄭光明手裡拿錢的時候,他按照事先的計劃,從後麵用繩子勒住了楊健的脖子,然後鄭光明趁機用匕首捅了楊健。
周奕問他繩子和匕首是怎麼處理的,他說這個自己確實不清楚,因為凶器是鄭光明拿走的。
不過鄭光明在捅了楊健後,楊健當時並沒有死,隻是失去了反抗能力,倒在地上哭著說自己不敢了,求他們放過自己,他家裡還有一個五歲的女兒要照顧。
但鄭光明當然不可能放過他,還硬逼著範忠良用那把匕首,紮進了楊健的心臟,徹底結果了他。
本案的第四名死者的被害原因,終於查明了。
但案子,到這裡尚未徹底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