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原又問道。
“那按律當如何處置?”
督帥答道。
“此女為軍戶配妻,按律先要杖責八十。”
“若有丈夫,則發回本家由丈夫處置,嫁賣皆由夫家。”
“若丈夫已亡故,則由督軍府發賣為奴為婢。”
“所得銀錢交由馮家補償。”
李原微微點頭,大梁這個時代的法律就是如此。
女子作為丈夫的附庸,丈夫若是活著便交由丈夫自己處理。
若是丈夫不在了,那便由督軍府發賣為奴。
李原剛要點頭,吩咐就如此辦理。
卻聽得身旁傳來了孩子的哭聲。
轉頭一看,正是馮老伯的孫子在掩麵哭泣。
眾人疑惑的望了過去。
那孩子連忙幾步爬到了李原跟前,磕頭哀求道。
“大人,大人,求求你饒過我家母親。”
“母親有罪,兒子也有過失。”
“我雖小,願代母親受罰。”
屋中眾人對望了一眼,心中都不由得感歎。
馮家有個好孫子,那女人也有個好兒子。
隻是這母親無情,這麼好的兒子真是可惜啊。
李原略一思量,感覺此事確實有些難辦。
這孩子的父親已經在北岸四城戰死,若是在將他的生母因罪發賣了。
那這孩子真就成了無父無母的孤兒了。
李原沉吟了一下,對那縣督帥吩咐道。
“那就這樣。”
“此女若是歸案,先送到縣司婢房規訓三個月。”
“之後便送到本縣的工坊做工。”
“其做工所得,皆交於馮家用於生計。”
“其間準許其子探望。”
“她若是能改過自新,一年後允許歸家贍養老弱。”
“若是執迷不悟,由督軍府在行發賣。”
“是..”
石嶺縣督帥,連忙是拱手接令。
青原商會在本縣建有多處工坊。
安排進去個女子做工,自然是沒有問題。
見這位伯爺,真的為母親網開了一麵。
那孩子忙連連磕頭謝恩。
李原用手指著那孩子,對枯木村的百長說道。
“這孩子很是懂事。”
“知道孝敬爺爺。”
“母親有罪,也願以身相抵,屬實難得。”
“你們都是同村之人,他既沒了父親,平日裡一定要多加照拂。”
百長連忙拍著胸脯保證。
“伯爺您放心,我一定照顧。”
“這老馮家若是缺糧了,我定然會幫著想辦法。”
李原又思索了一下對縣督帥吩咐道。
“這樣吧,各村中戰死兵戶的遺孤都統計一下,在報到軍堡。”
“每季每人可到軍堡領糧一石,領到十六歲為止。”
“所領糧食,皆由縣伯衙門撥付。”
每季度九十天,一個孩子可領一石也就是一百二十斤糧。
雖說吃不飽,但喝粥的話足以餓不死。
算起來,每年李原要為此多支付數千石的糧食,但李原覺得這也是自己應該做的。
為啥是領到十六歲,因為兵戶的入籍年齡就是十六歲。
到了這年齡就可以入籍分田,也就能養活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