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澄清一點,肯定不是沒活了。
畢竟你找找全網站的柯南同人,有幾個讓柯南直接搬走,讓主角自己搭團隊,甚至直接完完全全安排工藤新一死訊公開的。
沒活是不可能的。
但現在原創案子被卡住了倒也是真的。
原因呢……說起來有點尷尬,因為被時代卡住了。
我作為一個正常的普通人,肯定不可能殺過人,也不可能真的破過案。
那麼,所有的案件,都一定是虛構出來的。
而推理案件,哪怕是最關鍵點放在案件本身的本格派案件,也必然要結合社會和時代背景。
因此,我不知道是否有能夠有真正的天才能夠完全脫離,但是對我來說,原創一個案子必須要有兩個最重要的關鍵,一個是案子本身的結構,而另一個,則是案件能夠合理發生的時代舞台。
之前有人批評我,說我的案子總是很無聊,無非就是借用一些所謂的“時代落差”來讓主角不能立刻看穿真相。
但是這其實並不是我的本意。
至少寫到現在,作為一個勉強能稱得上創作者的我個人感受,和很多人認為,科技進步讓偵探推理小說沒有了發展空間不同截然相反,我反而覺得,科技進步之後的現代社會,讓我有了無窮無儘的創作空間。
這裡插一句題外話,讓我覺得最有趣的一點就在,現在很多人認為歐美推理小說已經式微,日式推理才是主流,可隨著我自己現在的創作,我的感覺恰恰相反。
日式推理所重視的“詭計”,所謂為了達成“完美犯罪”的“計劃”,才真正是被現有技術革新連根摧毀的那一個。
他們的問題就在於做的太多,準備太多,所謂的“機關”所謂的“密室”,在技術進步後已經完全沒有任何足以生存的土壤了。
而以阿婆為主要代表的英式推理,那種簡簡單單我戴上手套避免指紋過來給你一刀給你一槍,然後走人的“簡單互動”,反而不會因為交互過多留下太多破綻,反而還需要通過對話和排查時間線來留給推理相應的空間。
換句話說,我認為現在的推理小說,反而應該回歸到最簡單樸素的殺人手法與人際關係的排查上。
那麼,說回到本書,為什麼我會說案件被時代卡住了呢?
先說第一個方麵,因為刑偵技術的缺位。
是的,就像我剛才說的,我不僅沒有因為刑偵技術的落後發展而感覺到讓推理小說創作變得簡單,反而這讓我覺得非常困難。
因為哪怕是我在小說中反複強調,凶手一定會犯錯,不存在不犯錯的凶手,各種潛移默化地去明示暗示,但在本格推理類的案件中,如果最後的證據隻是凶手不小心在地上留了一個鞋印這類的證據,讀者依然一定會失望。
現在已經不是血字研究的時代了,如果我寫凶手在現場留下了自己的血跡,哪怕後麵解釋了他身患絕症,這是必然的,也依然會被罵爆“為什麼不擦乾淨,就算騙不過魯米諾,至少也應該會擦掉吧”之類的評論會層出不窮。
所以,我必須要讓凶手在“讀者能夠接受的範圍內犯錯”,任何證據都一定是“凶手為了達成某種目的必須留下的東西”。
就比如滑雪案中的鼻腔噴霧。
但是這樣實在是太難了,我覺得自己至少在短期內不可能寫出比那個夫妻房密室更優秀的“簡單且必須”手法了。
而如果讓犯人回歸到正常不犯低級錯誤的作案,本格推理幾乎沒有可以利用的漏洞。
就比如,戴了手套=不留指紋,不受傷=沒有血跡或傷口,沒有監控,沒有火藥殘留,不能直接從凶手身上搜出來下毒的證據等等。
在排除了這一切之後,你就會發現如果刑偵技術沒有突破,達成文學作品中的“完美犯罪”簡直輕而易舉。
隻要不犯低級錯誤就好了。
就好像我所寫的十多年前下毒案一樣。
為什麼那個案子一定要放在十多年前?
其實是為了減輕沒有證據帶來的“挫敗感”,因為如果夫人沒有犯錯,如果她沒有把木盒留下,就真的是完美犯罪了。
根源就在於,那個時代的檢測儀器,無法從潑灑的咖啡中提取到糖精。
所以我隻能安排一個過去式來緩衝。
種種困難,我認為這才是英式推理真正式微的原因。
因為太難了。
設計一個看起來完美的案件在那個背景下其實沒什麼難度,真正困難的是,你要在找出能夠讓偵探證明犯人的證據,又不讓犯人犯錯。
就連天才如阿婆,也經常要讓波洛用釣魚手法讓真凶自爆正是如此。
可能用的,能寫的,都被阿婆寫儘了,這時候,日式推理天馬行空的機關密室就占據了上風。
讓讀者被花哨的手法吸引,從而忽略越簡潔其實才越困難的本質,用花哨的手法留下海量用於偵破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