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就是,花哨的機關手法,本質不是犯人脫罪的計謀,而是創作者為偵探準備的外掛。
可我不會寫機關,也不會寫暗號,所以用不來。
客觀上我不具備寫日式推理的能力。
這也就導致了,在2000年出頭這段日式推理占據絕對主流的時間段,我也陷入了和英式本格派同樣的困境。
凶手的強度過高了,盤外招又讓讀者厭倦,所以反而沒有辦法寫出好案子。
第二個原因,就是我個人在創作中,案件一定不能脫離當時的社會背景。
之前的創作沒有遇到這個問題,不是因為我真的經曆過那個古老的年代,而是因為其實很有趣,對“過去式”的案件來說,他到底是1930年1940年的波洛,還是我設定的1980年左右的投毒案,其實對於讀者來說觀感是一樣的。
畢竟大家都沒有真的經曆過那個時代,對我們來說,隻要知道那是一個沒有DNA,沒有現代科技的“過去”就夠了。
可偏偏2000年之後的時代,我們都經曆過。
可偏偏2000年之後的時代,和現在又有著天壤之彆。
可偏偏當我去回想那個時代的時候,好像又什麼特點都回憶不起來。
它就好像是一個夾在高度發達的現在,和高度不發達的過去之間,混沌迷茫的過渡期。
既不能讓我完全依靠自己的經驗,用互聯網時代的新犯罪作為背景,又不能讓我從熟悉的阿婆等推理作家小說中獲取靈感作為藍本。
於是,結合兩者,我發現卡在這個新舊交替的過渡時代,我的任何構思都無法安置在裡麵。
其實目前我已經有三個非常完整的案件大綱了,兩個刑偵類,一個本格類。
可偏偏它們就沒有一個可以在這個時代登場。
要麼不具備案件發生的社會背景,要麼不具備偵破案件的技術支持。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在我不斷翻找素材的時候才意識到的最痛苦的事實。
那就是為什麼對我來說,這個2000年後的近現代會讓我覺得如此混沌。
我對案件刑偵的認知,當然和大家一樣源自各種影視或文學作品。
之前說過了,阿婆等老一輩的大家構築了我對“過去”的認知,這些已經隨著柯南世界線時代的進步成為了隻能提取細節的素材和創作理念。
而現在呢?
它源自《犯罪現場調查》。
這是我美劇的啟蒙,也是我對“現代刑偵”的啟蒙。
所以我在文中也隱晦地提到過吉爾·格瑞森。
可偏偏這部2000年就開播的美劇,在刑偵技術的應用上……
保守估計大概領先了日本人十年。
是現實日本,不是柯學宇宙。
誰讓這是個傳真機軟盤都當寶貝的國家呢?
再回頭去看,2005年美劇已經在《識骨尋蹤》了,日本人還在為DNA作為核心證據爭論。
致敬最多的《犯罪心理》也是2005年。
這種時代錯位的落差我到底要怎麼去填補?
關鍵是柯南漫畫的科技雖然在“半年內”飛升發展,可偏偏青山的主線非常連貫,每個劇情階段對應的科技水平還不能亂跳,不然原作劇情會出超級bug圓不了。
所以我現在必須花大量的精力去填補這一段錯位的時代,隻有自己弄先把這個時代的狀態弄明白了,才能安排上合理的原創案件。
實話實說,在創作到這裡之前,確實是我從未想過可能會麵臨的困境。
智能機,互聯網,新型刑偵技術快來救救我……
更新不會受影響,畢竟雖然因為是同人被原作時間線卡住了所以寫不出什麼好東西,但是也畢竟是同人還可以寫原作……
隻不過原創應該還要再等等……
我攢了三個案子寫不了我也頭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