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法係教授免費給他們幫忙,這還有什麼好說的。
在場的所有家長,一致同意委托高育良處理。
現場就寫了一份委托書,並且所有人都簽了名字、按上了手印。
搞定之後,高育良收起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書。
高育良之所以要這麼乾,一是為了全權掌握接下來事情的主動權。
二是為了避免這些家長各自為戰,這樣反而會影響最終結果。
現在有了這份委托書,他就能全權代表這些家長,處理接下來的事情了。
高育良一臉認真的對所有人說道
“各位家長放心,我一定會為咱們得孩子討回一個公道。”
“隻是我有兩點要求,第一各位穩住情緒,安撫好自己的孩子,靜等結果。”
“第二,不要害怕任何人的威脅,如果有人找你們,第一時間給我打電話。”
所有人聽後紛紛點頭回應。
“高教授,我們一定聽您的。”
“是啊,我們相信您會為我們的孩子,討回公道。”
“對,必須讓那個該死的,受到懲罰。”
……
這邊一搞定,高育良這次直接來到分局,再次報案。
報案的同時,高育良一並提供了證據。
有了這些照片,分局的人雖然知道張自強是副局長張保勤的兒子。
可是也不敢和稀泥了。
直接將張自強帶回來,配合調查。
此時的李春梅和張保勤夫妻倆,正忙著幫自己兒子請律師呢。
可是讓兩人沒想到的是,夫妻倆跑了京州幾個大的律師事務所。
結果最有名的幾個律師一聽說,原告人是高育良。
都不願意接他們這個案子。
原因隻有一個,在整個漢東律法界,沒人不知道高育良的大名。
甚至他們有些人,還上過高育良的課。
多次被拒絕之後,李春梅才知道高育良在法律領域的厲害。
不過她依然不服氣,對張保勤說道
“沒關係,本省的找不來,咱們就找外地的。”
很快,通過朋友聯係上了一個外省的一位叫李方的知名律師。
這個律師也接下了他們的委托。
李方看過材料之後,信誓旦旦的告訴李春梅夫妻倆。
“單就這個案子來看,雖然構成搶劫罪的幾大要素。”
“但是由於還是學生身份,可以利用這個做文章,最多算欺淩。”
搶劫和欺淩,那可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
李春梅一聽立即激動了,對張保勤說道
“看到沒有,什麼才是真正的知名律師。”
“李律師,那就全拜托你了。”
可是夫妻倆還沒來得及高興,就接到光明區分局的消息。
說他們的兒子張自強,被帶去配合調查了。
一分鐘也沒有等,夫妻倆和找來的律師李方,立即趕到了分局。
到了之後才知道,還是高育良報的案。
跟昨天不同,這次的案子是張自強涉嫌霸淩同學。
在李春梅看來,不就是欺負同學嘛。
同學之間有些小摩擦,這不是實屬正常,根本沒什麼大不了的。
可當律師李方看過材料和高育良提供的照片,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
一臉認真的對李春梅說道
“李女士,這個問題可能不像是你想的那麼簡單了。”
“你們先看看照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