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無法確定行為人又沒有直接證據的時候,隻能按照疑罪來給出結果,專為民事責任。”
直播間內,網友也開始自己的評論:
“可憐的李四,又白死了…”
“張三:我說我沒殺人你說我殺人了,證據呢?”
“李四:防火防盜防張三…”
“李四:我以親身實踐為例,一定要遠離張三。”
“那要是他兩的炮聲折疊到一塊了呢?”
看到這條評論,李晨也是露出自己的笑容:“這個問題的最關鍵因素,就是鞭炮響了一聲,而律師也是利用這一點來給張三進行無罪辯護,就是因為在水中爆炸的鞭炮是沒有辦法再去驗證的。
但從我們的角度來看,兩人都是往水裡扔了鞭炮,而李四也是因為鞭炮嚇死的。
至於鞭炮響了幾聲,誰的沒響,從問題的角度來看並不能夠證明不是共同過失犯罪。
有沒有這種可能,是兩人鞭炮的響聲折疊到了一塊?
機率不大,到並不表示沒有機率,隻需要驗證鞭炮聲折疊在了一起就可以。
這能驗證麼?
也是無法驗證。
所以從受害者家屬的視角來看,響一聲還是兩聲,重要麼?
沒有那麼重要,因為他就是被鞭炮嚇死的,除非你能夠驗證不是鞭炮聲折疊。
所以,還是能夠當成共同犯罪去追責。”
直播間內的網友見到這個回複徹底炸開了鍋:
“所以?三哥落網了?”
“造孽啊,我三哥的一世英名就毀在鞭炮上了。”
“法外狂徒李律師:你們說張三無罪?我非要把他送進去。”
“真相了,原來主播才是真正的法外狂徒!”
“李晨:你們終於發現了(滑稽)”
“大事件,原來張三無法無天的真正原因竟然是……”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一個案件是否能夠進行追責,其根本原因還是要看證據。
證據全,沒有人可以逃脫法律的製裁,證據不全,人人都能是法外狂徒。
而這起案件,最終的結果依然是無罪。
從事實的角度上來說,誰都沒有看見張三和麻五往河裡麵扔鞭炮,而那一聲響,也有可能不是他倆的。
殺人需要確認凶器,而他們倆的凶器無從論證。
河內的鞭炮能夠證明是他們的麼?也有可能是彆人的。
所以,我經常會跟大家說,找一個好的律師,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因為他們會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給大家維權。”
又看了一眼時間,也是有了下播的想法,便想著給自己打一波廣告:“而作為一名律師,我本人呢也會接有興趣的案子,收費呢也跟大多數律師一樣。
當然了,家庭有困難的我也可以為大家免費維權。”
李晨露出自己的笑容:“好了,今天的普法直播就到這裡了,明天晚上八點鐘,咱們不見不散。”
說完李晨便是關閉直播,又看了一眼自己後台的關注。
此刻他的粉絲數量已經高達兩千多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