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是在提醒你,辯論要尊重事實,”
聽到李晨的回答,女律師有些惱火的看著李晨,李晨聞言有些疑惑的看著她反問道:“事實是什麼?要不你來告訴我一下,是你親眼看到的麼?還是說一切都是伱的猜測?
如果你沒有親眼目睹,又何來事實一說?
如果你親眼目睹了這一情況,那我也得把你送到被告席上…”
女律師聞言嘴角微微一抽。
她是真沒有想到,對方的攻擊性竟然這麼強。
我就過來跟你說句話,你就要把我按到被告席上?
而事上,李晨也是有這樣的想法。
就剛剛女律師跟自己的談話,就涉及到了故意誘導。
現在還沒開庭,你就過來找我談話,進行道德綁架,那就要為你的話付出代價才對。
八點五十五分,審判室的大門被打開,李晨等人進去審判室。
坐在被告辯護人的位置上,李晨又重新捋了一下自己的思緒。
九點鐘,負責庭審的書記員宣告了庭審紀律,宣告完畢後隨著審判長和另外兩名審判法官進入審判庭,案件正式開庭。
王法官做坐到審判長位置後敲了一下錘子,讓執行法警將張振宇帶入審判庭,並卸掉對方的刑具。
另一邊。
張振宇的父母看到自己兒子的模樣忍不住低聲痛哭。
王法官注意到辯護席位的動靜便開口提醒道:“被告人家屬,請控製好你們的情緒,對於你們的行為,審判長第一次提醒,再有下一次,審判長會有把你們請出審判庭,現在開始核實被告人身份。”
隨後開始向被告做出提問,核實他的身份信息,張振宇則是如實回答。
確認完畢,由公訴人提起刑事訴訟,被害人家屬提起民事訴訟。
先登場的是王國維的訴訟代理人,而在訴訟中她的金額最高,各項費用加起來共二百八十多萬,其中包括原告人的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另一名家屬比她少了幾十萬…
錢很多,但是沒啥用,因為他壓根就賠不起。
李晨聽到這裡也沒有多大的反應,張振宇的父母李晨也事先溝通過。
不要去管他要多少,因為這是讓他個人賠償的,並不是說他們提了作為直係親屬就得拿錢出來賠。
再者說了,即便能拿出來也不能給,因為這玩意不是出諒解,賠錢不減罪。
五百萬,但凡有那麼多錢也不可能讓自己的孩子去上技校…
審判法官聽言也是看向張振宇開口說道:“我先問一下被告人,張振宇,你有財產麼?”
而張振宇聞言也是唯唯諾諾的回道:“我沒有財產。”
五百萬…
就是把自己賣了也賠不起啊…
聽到對方沒錢賠,兩個被害人家屬便把問題放在了刑事上麵,希望能夠重判張振宇,另一個家屬則是更加直白,希望審判長能夠公平公正的判決,讓她的孩子能夠安息。
聽到他們說完,審判長又讓張振宇描述案件的經過。
張振宇聞言則是重新講述案發的具體情況。
描述完畢後,負責起訴的地檢署劉檢查員看著他問道:“你說你是被人打,有沒有什麼證據?”
張振宇聞言陷入了糾結,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因為在自己被抓的時候,他就解釋過了,卻沒有人給他作證。